(沈阳创业创新论坛)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创业创新论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创业创新论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1)活动名称
2023 年沈阳市创业创新论坛
(2)活动时间
2023年5月下旬
(3)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
(4)服务内容
积极做好“双创”服务月,配合沈阳市大学生“双创周”活动安排,丰富“双创周”活动内容,从“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方向承办此次活动,邀请各地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充分发挥其在青年群体创业过程中的参谋、辅导作用,举办主题论坛,采取主题演讲与互动交流的方式,对话青年创业群体、分享创新创业经验、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更好地给青年人才扩视野、解难题、拓思路,进一步营造我市创业氛围。
(5)活动成果
活动共计2天,举办开幕式1场,开幕式当天设立休息区1个,在现场搭建舞台1处。主题演讲不低于5场,线下参会人数200人次以上,设立政策宣传区1个,创业项目展示10个以上,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辐射人群达10万人次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1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南九马路47号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善博 李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