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5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5号)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与我局于2021年1月13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穗国地出合[1993]381、382号的变更协议之三号),坐落于越秀区中山路以北,瑞南路以南,六榕路以东,将军东路以西(RJ-6、RJ-7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627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626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至2021年8月14日。根据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你司应在2022年9月18日前动工开发该地块。

  我局分别于2021年9月3日,2022年8月30日,2022年10月14日向贵司发函要求加快该地块动工进度。经现场核查,截至2022年11月21日,该地块动工进展尚未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三十条和《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的动工标准,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日向贵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2〕48号)。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地块已超过动工开发期限,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贵司反馈的有关情况和材料,经核实,认定该地块闲置原因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我局将与你单位进行协商处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处置方式有以下六种:(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请于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局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我局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批。请予配合。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4 月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 规划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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