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
县本级各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县民政局将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我县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三)人员和机构变动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情况;
(四)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五)建立党组织情况;
(六)负责人任职资格及是否按期换届情况;
(七)党政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情况,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
(八)重大事项报备情况。
三、系统登录和使用
2023年5月31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年检年报”,即可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年度报告书》。
四、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认真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对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并按时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履行初审责任,并督促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时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年检材料。
(二)对不接受年检、两年以上未年检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组织处罚有关规定处理,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发挥完作用或名存实亡的,请督促所管理组织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文科,139*****205)
标签: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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