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质量强市、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开展电梯电视屏幕宣传。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拟采购专业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投放、维护等服务,现邀符合资质和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宣传项目。
二、项目地点及服务期限
合肥市;服务期一年。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见附件《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宣传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招标方式及标包划分
竞争性磋商;一个包。
五、采购数量及项目金额
本次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对投标单位要求与结算付款方式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匹配的相关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的业绩(近三年内有政府单位类似服务案例);
3.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工作配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授权书、投标函、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密封递交(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结算与付款方式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筹备、开展、宣传等所有人工、管理、制作、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办公区906室(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3.报名方式:书面提交,现场登记。
(二)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办公区702室(暂定)。
九、评标规则
1.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见附件《评分标准》),确定中标人。
2.确定中标结果后将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确定第一中标人,同时确定第二中标人作为备选。若本次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本项目流标。
十、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柴主任
联系电话:0551-********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1.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宣传项目内容及要求
2.投标文件格式
3.评分标准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梯电视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磋商公告附件.pdf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标签: 电梯电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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