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青原区白珠庙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原区白珠庙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原区堤防和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原区境内。
2.2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等及施工监理全过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金额:施工1标段约774万元,施工2标段约609万元,施工3标段587,监理标52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 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监理标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3名,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而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若施工标参加报名投标人多于30家,需随机抽取30家进入资格评审;若参加报名投标人少于30家,则所有参与的投标人均进入资格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 6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本级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 监理标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监理标600元(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按要求缴纳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9月 25 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6.3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在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60% 的类似的水库工程监理项目。
7.5 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供备查。
7.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否则现场按无效标处理。承诺函要求及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7.7 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施工标在电子评标相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4→1→2→3标段的顺序开标。
招 标 人:青原区堤防和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喻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186*****134
监 督 单 位:青原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附件:
承 诺 函
致:青原区堤防和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部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青原区白珠庙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在参与本项目开标以前没有在建项目,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参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测员、安全员等招标文件所要求投入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它单位任职或兼职。
四、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六、投标单位及拟投入人员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七、发包人采用严格的考勤制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测员、安全员每月应在工地工作至少 22 日,否则按500元/日?人罚款,离开工地应经发包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经发包人同意的代表人(二级项目部主任),否则按违约处理;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和中标的单位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失败的,同意招标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并承担本次招标活动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向招标人赔偿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招标损失。
承诺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 (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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