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招商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招商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蚌埠禹会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委托蚌埠市华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实施“蚌埠市禹会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为加快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及规模
实施范围涉及约17平方公里,其中搬迁涉及约7.6万㎡,购置资产约7.4万㎡,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约18万㎡,配套衔接市政道路约9100米,总投资:约16.5亿元。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及可研编制。
2、搬迁、购置资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配套衔接市政道路等过程实施及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
3、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4、项目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标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华兴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开发协议》,在区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的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回报方式:投资人的回报为其投入项目建设成本和建设成本的**%作为合理利润作为投资回报,合理利润为上限总投资的20%,投资人自行报价,在项目验收后分17年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本项目建设成本暂定为16.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招商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立项时间:由投资人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完成时间:投资人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万元及以上的国有控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华兴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招商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须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在2023年4月28日上午09:30时前,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该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华兴公司办公室。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
八、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华兴公司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九、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华兴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华兴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华兴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蚌埠市华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429号
联系人:李文红
联系电话: 0552-*******
标签: 更新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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