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社区楠竹园路80号门面房招租公告
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社区楠竹园路80号门面房招租公告
宜都市姚家店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将位于姚家店镇社区楠竹园路80号的门面房实行公开挂网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铺概况
姚家店镇社区楠竹园路80号(可出租面积112.2㎡),该房属混合结构,整体采光一般,格局较为规整。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
2、在现状条件下招租的姚家店镇社区楠竹园路80号的门面房。
3、竞价底价:9425.00元/年。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1-3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该《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由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供。
四、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金可选取半年或年付费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交费截止时间前1个月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
五、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机械加工、维修等。
六、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及应付合同约定租期内的房屋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
2、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
3、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及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招租方正式通知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起3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交纳房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5号止。
2、竞价时间:2023年5月8日
3、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410办公室
4、联系人:常斌 13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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