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怡和花园三期小高层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泰州怡和花园三期小高层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泰诚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州市明珠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怡和花园三期小高层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怡和花园三期小高层消防维保项目
二、招标内容
怡和花园三期小高层消防维保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卷帘门;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合同估算价约10.6万元/年。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1.2万元(含年检费用),招标人期望值=最高限价×92%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7 号)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应具备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备案公示且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维保人员至少2人)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上岗证书;
7、投标人注册地非泰州市,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泰州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投标者,请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江苏泰诚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春风路10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叁佰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到泰州市海陵区春风路108号西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春风路108号西二楼开标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明珠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9*****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诚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3*****713。
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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