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市驿科普馆项目装修工程网上询比公告

白市驿科普馆项目装修工程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对 白市驿科普馆项目装修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374,891.40元)(专业领域: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374,891.40元
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白市驿科普馆项目装修工程
¥374,891.401(项目)¥374,891.4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5-04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5-04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及完整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一份(GBQ6格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共30个日历天,质保期2年
  • (二)交付地点:
    重庆九龙坡区白市驿镇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定额等和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工程量清单。

    3、人工价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区2022年第4季度人工信息价计取。

    4、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2月重庆市主城区信息价(不含税价)计取,《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材料价格按照材料按市场价执行。

    5、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捌佰玖拾壹元肆角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44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且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均由评审小组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全费用部分(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分部分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暂定价材料的价差+措施项目费+规费+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税金)。

    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报价结算,不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1.2 工程量按实计算;

    1.3 暂定价材料价差:数量以工程结算量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以暂定价计入合同清单的材料,在施工使用前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结算时只对发包人核定单价与暂定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

    1.4 措施项目费:

    A、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B、组织措施按投标报价包干;

    C、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工程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1.5 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

    1.6 税金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执行。

    1.7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按以下办法进行计价:

    ①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③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00%】进行下浮后结算【下浮基数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认质核价的材料费、规费、税金】。

    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选项调整:

    A、投标报价中有的材料和人工单价价格则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B、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2月公布的不含税材料信息价并结合重庆市主城区市场价进行调整;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按市场询价不含税价格计,由承包人采购,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质核价。

    C、人工工日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工日单价则按2022年第4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市场人工价格执行。

    ④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的计量规则执行。

    1.8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备注:(1)因发包人要求变更部分、重大设计变更、暂定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如有)的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2)采购人以成交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相关审计单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按打款渠道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

    5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经审计的工程款的97%;

    6 剩余3%的工程款待质保期满后退还。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宋丹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陆老师
  • 联系电话:
,重庆,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科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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