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古城镇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11340122003006432F-202304-00003

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古城镇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11340122003006432F-202304-00003

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古城镇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为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项目实施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肥东县古城镇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古城镇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2、服务区域:本乡镇耕地和园地。

3、服务内容:在本乡镇范围内开展粪肥收集、无害化处理,并对检测合格后的粪肥转运及施用还田服务。

4、粪肥还田面积:暂定8500亩,后期会根据组织实际实施进度作相应调整;

5、组织遴选数量2家;

6、服务期限:1年,主要集中在作物施肥季节;

7、补贴方式和标准:对粪肥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的整个服务环节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主体收集、转运、处理、还田总成本的30%。

二、申报主体条件

1、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之前年度项目实施中问题较多的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得参与今年的项目申报。

2、具有匹配的粪肥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肥作业的设施设备。任务量5000亩(含5000)以上的申报主体需具备4吨(方)以上服务罐车不少于3台同时总核载量必须满足15吨(方)以上,5000亩以下的不少于2台同时总核载量必须满足10吨(方)以上。同时每台服务罐车必须配备50米以上的软管,随车人员1-2名,项目实施前每台车辆需自行安装车载GPS定位系统、物联网控制器及电磁流量计等监管设备,接受监管平台统一管理调度。

3、粪肥还田前必须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隔、铬、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须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等要求。必须有合格抽检报告粪肥才能实施还田。

4、同一个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实施两个以上乡镇。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古城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自愿申报。凡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古城镇动防办提交项目服务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

3、乡镇审核。乡镇对组织申报资料及实施能力进行审核后提出遴选意见,经研究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组织;

4、遴选公示。遴选结果在古城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县级批复。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需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

 四、材料上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

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3、服务承诺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申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5、递交地点:古城镇动防办(不接受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联系人:唐爱国

联系方式:0551-********

附件: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肥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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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绿色种养 社会化 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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