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中心】天骄壹品10KV电力配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报建公告(项目编号HBGA-202304FJ-009)

【公安县中心】天骄壹品10KV电力配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报建公告(项目编号HBGA-202304FJ-009)

建 设 单 位(或招标人)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天骄壹品10KV电力配套(EPC)工程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地 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大圣生活区
建设(招标)内容包含有关本项目前期的临时用电、公变(含户表)、专变(含低压出线柜)、自发电(柴发)、电力套管预埋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基础土建)、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及办理本项目供电答复函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承包人将初步设计容量及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到国网公安县供电公司申报,若承包人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与国网公安县供电公司单独确认设计内容,发包人不予认可。发包人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后,由承包人与国网公安县供电公司沟通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及审核。2、采购部分: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工程内所需设备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提供设备的厂家均应为取得湖北省电力进网许可证的企业。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专变部分住宅、功能用房到配电箱、商铺到户表,公变至户表安装到位,并能正常通电、计量。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临电、中间检查、验收申请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期所有外部协调工作;全面承担与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公变部分移交国网公安县供电公司、专变和自发电部分移交给受用单位(物业公司)、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项目正常使用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安装均由承包人承担;正式电通电前所涉代维代管费由承包人负责。业主入住后按国家标准缴纳电费,如长时间不能正式通电,所产生的电费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总投资额(万元)2415.0
立项批准文号2104--******-04-01-******
登记完成时间2023/04/27
预计发包时间2023/05/2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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