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执法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执勤执法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本某部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某学院采购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见公告。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0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见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见公告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见公告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K18-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实行引进劳务公司承包方式进行饮食保障。按照比例要求,共需聘用社会人力4人,承担餐饮制作、食堂卫生等工作,保障全年365天就餐。 哈尔滨市 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为期1年 无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最高限价:35.6832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和资金实力较雄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经营类。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2.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3.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
5.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7.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较先进的管理经验,具备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8.须在哈尔滨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协议以及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8日9:00至 11: 30,下午13 :30至16: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供应商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如供应商未签署告知书,则不得领取采购文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zgj0451@163.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05月 17 日 8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05月 17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05月 17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 肖瑶 、 夏明晟
办公电话: ********-875 (业务7部)
移动电话:171*****888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二)采购单位:哈尔滨某部采购室
联 系 人: 车女士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155*****07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 于先生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180*****080
(二)纪检监察部门
联 系 人: 矫先生
办公电话:0451-********
移动电话:189*****186
采购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月 27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见公告。
招标人:哈尔滨某学院采购室
地址:某地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肖瑶
电话:181*****555
电子邮件:yw7@zzzb.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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