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英高明学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表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表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 |
项目实施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 |
项目经办人 | 梁健 | |
拟实施时间 | 2023年5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
项目拟实施方式、工程资质要求、概况等 | 项目概况: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总办学规模2520人,共设置54个班。建设内容包括:(1)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音美楼、图书馆、行政楼、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食堂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2)教育教学设备的采购及安装;(3)园建工程及校园文化设施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2㎡,其中人防面积约3035㎡,共二个防护单元。 质量要求: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RFJ003-2021)执行。提交的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加盖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CMA”章。 工期要求:按甲方通知日开工,7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相关竣工验收检测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以检测工作正式开工,至该工程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止。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00元。本合同价格含税,固定总价承包。 付款方式:完成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的相关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非外资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中国国籍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广东省以外的人防工程检测机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入粤备案。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2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关于投标人入粤备案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评审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 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附件: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附件: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合同.doc
附件: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评审文件.doc
项目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4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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