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3年-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续签)
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3年-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续签)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据《关于温州市市域铁路一期(铁路温州南站-机场-灵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2012]146号)、《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半岛二站(不含)至半岛三站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8]17号)、《温州市市域铁路一期(铁路温州南站-机场-灵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西段(桐岭站~奥体中心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东段[奥体中心站(不含)~瓯华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半岛二站(不含)至半岛三站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要求,温州市域铁路S1线运营期需对环境敏感点噪声、振动、废水因素进行定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 |
1.项目名称 | 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3年-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6.2(万元) |
3.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 本次项目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温州市域铁路S1线运营期需对环境敏感点噪声、振动、废水因素进行定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本次项目的服务为两个年度的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对采购人指定的温州市域铁路S1线沿线点位进行环境敏感点噪声、振动、废水的监测,包括监测完成后出具报告等工作。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本项目原采购结果为公开询比方式确定,依据浙江省交通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文)、浙江省轨道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浙轨道〔2022〕91号)与本级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原合同是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授予的,采购人可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约1~2年,最多可续约1次”;以及根据上述办法中规定的“采用续约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若不涉及合同内容变化的经直接采购公示后可直接续签合同”。
根据本公司党委会 ([2023]2号)研究结果,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3年-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该供应商原合同服务期为二年,履约过程中表现良好。经本年度第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同原供应商浙江创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续签二年。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浙江创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8号2幢101、301室
五、公示期限:2023-04-27-2023-04-28(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话:0577-********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厉先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
电话:0577-********
标签: 环境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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