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通化某部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13: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通化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通化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16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宗良、0431-********
附件:
附件12023.4.27招标公告-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doc

项目概况

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JLTH-GC1001

项目名称: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通化某部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选取设计单位项目
  • 项目编号:2023-JWJLTH-GC1001
  • 项目概况:

1、2处(建设地点不同)室内综合场馆建设,每处室内综合场馆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长40米、宽25米、高8米),采用钢结构形式。

室外装修:外墙为砖墙砌筑加岩绵保温层,刷真石漆,主入口台阶、坡道采用石材;

室内地面:器材室采用地砖面层,卫生间采用防滑地砖面层,活动区域采用室内塑胶材质;

室内墙面:采用内墙涂料,卫生间采用防滑地砖面层;

顶棚:场馆和器材室采用内墙涂料,卫生间采用防潮吊顶;

门:外门采用仿铜不锈钢玻璃门,室内采用钢木门;

窗:断桥铝合金窗,按需要设置纱扇、窗帘杆、人造石材窗台板;

用电及电器照明设备:场馆接通用电,设分项计量抄表系统,采用高效节能电器设备和照明灯具,器材室、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安装节能控制和应急照明装置;

弱电系统:按需求设置网络、通信等接口,安防消防设备按规范要求设置;

暖气设备:使用钢铝复合散热器;

通风设备:新风系统;

水卫设备:采用环保绿色管材、节水型耐用龙头及阀门和耐用卫生陶瓷洁具。

设置4个区和卫生间、器材室2个室内套间,其中共同基础区(实装操作区)面积约425平方米;专业技能区(功能拓展区)面积约425平方米;卫生间面积约60平方米;器材室面积约60平方米(详见附图)。完善室内外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及周围地面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项目地点:通化市。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四)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八)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九)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和财务报表)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428日至58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信息公示页截图。

8.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351913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51913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六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51913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某部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宗良

办公电话:043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1613/1615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晓芳

移动电话:133*****28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42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四)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八)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九)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和财务报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某部     

地址:通化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1615室            

联系方式:孙宗良、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馆建设 室内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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