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9车库地坪等招标公告

0999车库地坪等招标公告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车库地坪环氧面层)工程采购项目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数量及要求

备注

车库地坪环氧面层施工及设施安装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一)。

报价人必须按照附件一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报价格,否则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人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3)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未提供的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注:报价时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未提供的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报价人还必须是在我中心已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天到我中心交易受理部科进行登记、审核。

登记、审核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6室,联系电话:****-********

2、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10:1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10:1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 室。

5、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6、报价人用于施工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原装合格且是正规合法渠道的产品。

7、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壹万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参加报价时必须携带现金或转帐支票及银行开具的当日余额确认函。)

8、上述工程项目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施工材料费、人工费、综合管理费、措施费、材料运输、保险、检测、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9、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5万元整,即参加本次项目的报价人的总价报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10、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11、附上述工程项目市场价 元。(由报价人填写)

12、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 7 日内完工。

13、本次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日,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市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4、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施工内容,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5、本次项目确定成交承包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

16、付款方式:不预付工程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款。留5%作质保金,于完工满一年后的第一周内一次结清(扣除因维修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补修费用,不计利息)。

17、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周成虎 联系电话:********138*****186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15年 月 日

项目简要说明:

(1)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环氧地坪施工及设施安装项目,要求除工程量清单1、2项外,对工程量清单所列其它项工程量进行核实、答疑(可向采购人索要施工图、要求多次勘察)。至报价时不答疑,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核实,但此时核实的数额,如在清单量±3%以内的则不作调整,超出±3%的按实调剌整,该超出部份费用在所报单价基础上优惠12%。工程量清单第1、2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报价人需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项目特征及要求

是 否

响 应

单 价

总 价

1

原有地坪裂缝处理

65M

清除破损起毛层、离缝处300~500,切割50~80清理干净,砼找平,满足做环氧层要求。

2

对原地坪起沙作刮沙处理

300㎡

对局部起沙地面,环氧中涂兑石英砂拌浆涂刮以满足环氧强度标准。局部严重的地面作二次涂刮。

3

环氧地坪漆

6400㎡

原地面清理,确保平整、干燥、强度高。专业打磨机打磨原始地面,吸尘清理后一底二面施工(底漆5+面漆20)。施工范围及工程量确定说明详见表下说明。

4

环氧地坪施工

6400㎡

5

画线

2780M

环氧专业画线漆画线(规范规定时间内)。

6

车后轮定位器

144对

橡胶车后轮定位器。黑+黄,540*140*90。车位后部线一米。

7

护角

368个

橡胶护角。80*10*109。库内水泥柱角。安装高度:离地面250.

8

说明

1、环氧地坪施工范围为:负一层C轴线以南除Ⅰ6轴、Ⅰ7轴以西部分,Ⅰ15轴、Ⅰ16轴以东部分;其余均做。负一层C轴线以北除G轴以南部分,T轴至R轴间楼梯电梯间,U轴以北Ⅱ14轴、Ⅱ15轴间配电房部分,Ⅱ6轴西侧楼梯间(前室照做);其余均做(含Ⅰ4轴以西A轴以北)。

负二层除Ⅱ16轴东侧已隔房间(室外照做)和楼梯,Ⅱ5轴以西水泵房及Ⅱ16轴以西交R轴以南部分;其余均做。

2、投标单位中标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如对清单所列第3-7项工程量仍有疑问,于合同签订前核实,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

附件2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环氧地坪施工及设施安装项目。

工程地点: 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淮安中院审判业务综合楼负一层、负二层。

工程内容:(1)原地坪破损、起沙处作复固处理;(2)按规范要求做环氧地坪;(3)画线;(4)安装定位器、护角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淮安中院负一层及负二层车库地坪。负一层C轴线以南除Ⅰ6轴、Ⅰ7轴以西部分,Ⅰ15轴、Ⅰ16轴以东部分;其余均做。负一层C轴线以北除G轴以南部分,T轴至R轴间楼梯电梯间,U轴以北Ⅱ14轴、Ⅱ15轴间配电房部分,Ⅱ6轴西侧楼梯间(前室照做);其余均做(含Ⅰ4轴以西A轴以北)。

负二层除Ⅱ16轴东侧已隔房间(室外照做)和楼梯,Ⅱ5轴以西水泵房及Ⅱ16轴以西交R轴以南部分;其余均做。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竣工日期:2015年9月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执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J3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询价文件和成交通知书

3、询价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5、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9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苏淮安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翻印、外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督施工单位按询价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监督施工单位按询价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建造师(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015年9月**日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015年9月**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方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方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5、质量等级与质量奖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至结算结束期间国家政策性调价,除清单第3项以外的工程量偏差。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签证和变更按实结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数量未超过±2%的,按招标工程量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发生漏项或工程数量超过±2%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

①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相同的,按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②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按工程量清单类似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③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则根据定额(2003)372号,373号文[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相应计价标准并按投标书取费标准调整合同总价。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5%。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量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结束七天内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调解;

 (2)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淮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法律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工伤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4

47、补充条款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法制作、施工。并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采购材料,对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2、乙方组织施工,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施工、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相邻其它设施,否则,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不得影响正常办公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 、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材料,按施工图设计的样品式样、色彩制作安装。乙方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报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环氧树脂材料、水泥、胶、设施等必须有合格证及其它质检证明文件和质保书。

5、乙方严格按工序施工,为保证质量,原地坪基层凡破损起沙处必须全部处理修补,经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环氧树脂地面施工。

6、乙方施工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的5%向甲方承担金。


附件2

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环氧地坪施工及设施安装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环氧树脂面漆、地坪、及设施。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面漆、地坪包修5年,设施包修7年。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质保期:以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准;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采暖期、供冷期;

6、道路、水泥地坪等为五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按国家规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内派人进行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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