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产利用投资建设、开采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非政府)招标公

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产利用投资建设、开采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非政府)招标公

关于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产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开采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城发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产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开采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TGQ202*****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委托中介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1

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产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开采及矿产品销售代理项目

矿山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入、矿山开采、矿石加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矿石加工生产线建设及矿产品销售代理等

石料开采数量约 1711.80万吨; 服务期 4 年(其中基建期为6个月),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矿山资源开发费用(含基础设施建设、开采及加工、矿山治理、复垦、矿产品销售代理等)固定综合单价合理范围为 29元/吨至31元/吨(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含税)。

矿石产品销售保底价为80元/吨至86元/吨(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含税); 说明:如销售价低于保底价时,其差额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3、特定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①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正式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http://www.dongtou.gov.cn/col/col**********/index.html)网上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获取。

4、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4)资格条件特定要求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

备注: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公司领取。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133*****861,转账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八.开标时间:2023年5 月24 日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温州市洞头城发矿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洞头支行

账 号:192*****040******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卢先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1302室

联系电话:0577-******** 138*****746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城发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135*****862

同级监管部门:温州市洞头区国资办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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