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采购定点服务商项目选取公告
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采购定点服务商项目选取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定点服务商项目
2.项目控制价:总额人民币44.4万元(含税)以内,同时设置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3.项目内容: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定点服务商项目,本项目名城公司统筹采购,各权属公司在合同总控制价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发生量自行与中标方进行结算。
4.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报价下浮率最大者为中标单位,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5.支付方式:按月按实结算
6.项目期限:一年
二、投标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1)项目报价单(从附件下载);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注:以上所有招标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使用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发布媒介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点30分;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路百华(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对本次采购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591-********严女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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