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15: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0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媛、农茂霖
项目联系电话0771-*******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凌文婷077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秋媛、农茂霖0771-*******

项目概况

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3-C3-******-GXCJ

项目名称: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分标1:******.00元;分标2:******.00元;分标3:******.00元。
2.最高限价(如有):分标1:******.00元;分标2:******.00元;分标3:******.00元。

3.分标1:

服务名称: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服务需求: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1项: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2家(焚烧、填埋各一家)、4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8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4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单位共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1次检测任务。

4.分标2:

服务名称: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服务需求: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1项: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3家(焚烧)、4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9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5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单位共2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7次检测任务。

5.分标3:

服务名称: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服务需求:2023年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1项: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1家(填埋)、2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13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2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单位共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2次检测任务。

6.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分标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分标2: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分标3: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分标1、分标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分标2、分标3的供应商须具备CMA实验室资质认证。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日15时3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二、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分标1:伍仟元整(¥5000.00);分标2:陆仟元整(¥6000.00);分标3:陆仟元整(¥6000.00)。(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3.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25/ZcyAnnouncement*****/RmkuTc9CqWB7RTX1TewwwK37+E1xF0B4VwEJ4L+Uguo=.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0d9b40d.0.0.185c2690acd411ed996d0165f378c237
4.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联系方式:凌文婷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秋媛、农茂霖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媛、农茂霖

电 话:  07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性监测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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