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502破5号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川0502破5号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4日作出(2022)川0502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22)川0502破5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泸州盛生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加快推进重整程序、以保障债务人完成重整,管理人特公开招募万诚公司重整投资人,力争盘活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诚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服装、纺织制成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销售:五金交电、建材、汽车配件、百货、办公设备;种植、销售、租赁花卉;企业营销策划、室内外装饰装修涉及、汽车租赁服务、搬运装卸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对农业、商业、房地产、服务业、物流、制造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万诚国际中心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13.5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50.46万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已建成,建筑总面积约26.4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6.4万平方米,剩余房源9套(总面积576.74㎡)停车位1097个;
二期已建成,建筑总面积约9.2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2.4万平方米,剩余房源47套(总面积3179.31㎡)停车位591个;
三期工程于2018年开工,土建工程已经完成,于2020年2月春节后到现在处于停工状态,建筑总面积约14.86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3.3万平方米,未售房源723套(总面积*****.64㎡)停车位800个。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工程实际现状为准。关于万诚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需由重整投资人报名并签订《保密协议》后自行开展尽职调查进行核实。
(三)投资前景与亮点
万诚国际中心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业态集公寓、写字楼、酒店和商业用房于一体,率先在泸州提出情景体验式商业并围绕全民消费消目的地进行重点打造,围绕精品家居消费,打造了以红星美凯龙为主力店的家居生活业态,围绕潮流影城消费,打造了以横店院线为核心的时尚娱乐中心,一二期已进入招商运营阶段,本项目重整投资完成后,将实现投资资金的快速回笼和资产价值提升,从而实现投资回报。
二、招募目的
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释放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重整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债务人再次振兴,推动和确保万诚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需提供偿债资金和运营资金支持,完善万诚国际中心项目修建,进而投入运营,实现资产完善以及运营价值最大化。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或撤回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尽职调查,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债务人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本公告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招募流程
1.投资人报名: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投资保证金,未按公告提交报名资料或缴纳保证金额的视为未报名。
2.尽职调查:投资人与管理人就投资事宜进行洽谈,于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之日起15日内完成尽职调查,管理人协同债务人予以配合。
3.提交方案:尽职调查完成后15日内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4.投资人的确定:管理人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汇同债务人、债权人代表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书面通知投资人确定结果。
5.签署协议:经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
(三)招募条件
1.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2.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联合体各方须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万诚国际中心24栋4层
2.管理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2*****031
(三)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资人简介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4.投资意向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四)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拟报名对债务人进行投资的,应当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
2.未按要求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资格。
3.重整计划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全额交纳重整投资款的,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资格。
4.重整计划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交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或已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收到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特此公告
泸州市万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标签: 公开招募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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