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重新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重新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3-04-27 16: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净化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2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 YT03-03-02 地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综合保健楼(800床)、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配套设置。其中综合保健楼拟设计病床800床,综合保健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净化区包括:三层NICU中心供应室、四层手术(部)室、五层机房、六层ICU、一层静配中心、十层PICU、十四层生殖中心。三层NICU包含20张床位及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164平米。三层产房手术室,包含1间产房手术室及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62平米。三层中心供应,包含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发放区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602平米。四层手术部,设计手术室13间,包括4间普通日间手术室、Ⅰ级手术室2间,Ⅲ级手术室6间,Ⅱ级正负压手术室1间以及洁净区内走廊、洁净区外走廊、准净辅房。手术部办公区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2045平米。六层ICU设计22张床位其中4间四人间。2间双人间。1间单人间、1间隔离单间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688平米。一层静脉配置包括抗生素静脉配置、普通药物静脉配置、抗肿瘤药物静脉配置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282平米。 十层PICU设计9张床位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186平米。 十四层生殖中心设计1间移植室1间取卵室、精液处理室、胚胎培养室等配套功能辅房。设计面积约564平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13日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净化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净化区包括:三层NICU中心供应室、四层手术(部)室、五层机房、六层ICU、一层静配中心、十层PICU、十四层生殖中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整体工程确保飞天金奖,争创鲁班奖,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整体质量目标要求。详细质量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3.3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少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 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04且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净化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需提供2019年-2021年度或2020年-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在开标前三日内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7日

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27日18:00 时至2023年05月07日18: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凡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或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投标后续工作。

(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一)招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nX24小时,n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n≥5)。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05月1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二开标厅(线上开标)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258 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 6 楼)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6.4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5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6.6 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7 本项目辅助开标需要使用钉钉软件,请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并在开标前加代理机构负责人钉钉号“zbzx7csz”。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金润招标人工具箱(甘肃)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4.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须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 系 人:王栋

联系电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常世真、安方涛、王薇

联系电话:0931-*******

招标备案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0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异地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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