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化园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化园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智能化园区设计、施工一体化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化园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函【20201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工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工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智能化项目室内、室外全部区域的智慧园区各子系统建设

2.2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北路以西、营口路以东、瑞安街以南、临港街以北

2.3招标范围:包括安全防范系统 (含 AI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智慧停车及车位引导系统等)、通信自动化系统 (含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等)、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含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计量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办公自动化系统 (含智慧会议系统、户外公共(大屏)显示系统、展厅显示系统等)、中心机房工程 (含数据运营指挥中心)、智慧园区提升系统(产业园三维可视化数字孪生管理平台、物管平台、园区物业运营设备等) 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审图、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及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设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6、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7日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0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办公10号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9103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515室标书送达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工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工

电话:0991-*******

标签: 工业物联网 基础设施 产业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