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
序号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服务类别 与资质资格要求 | 中介服务项目- 采购对象 | 中介服务事项- 收费性质 | 中介服务 项目-服务时限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单位名称 |
1 | 第三方评审 | 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 | 市级企业技 术中心认定 | | 其他行政权力 | 临沂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 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证书,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2 | 第三方评审 | 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 | 市级工程研 究中心认定 | | 其他行政权力 | 临沂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 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证书,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 | 取水、退水监测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申请(验收阶段)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2017年12月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十二条 |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4 | 检验检测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非政府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5 | 检验检测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新增许可)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非政府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6 | 非公路标志设计;安全技术评价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 非政府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7 | 财务审计 | 慈善组织认定 | | | 行政确认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16年8月民政部令第58号)第七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不需要资质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8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办学场所、场地、设施及其他办学条件的有效证明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开办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五)拟建学校的设施、资金、校舍、场地、经费来源及有关证明文件……”。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 非财政预算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9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国家卫生部第80号令,2017年国家卫计委第18号令) |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
10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
11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 年8 月民政部令第59号)第六条:“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 申请书,包括本组织符合第五条各项条件的具体说明和书面承诺;(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三)理事会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会议纪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免于提交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2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第四项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3 | 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2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4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四项(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5 | 清算审计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6 | 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七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7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第二十一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8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服务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修订)第十一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19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0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变更项目、设备、核素等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1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变更执业地点(迁址、增址)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职业病防治法》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2 | 验资报告 | 技工学校审批 | 普通技工学校审批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3 | 验资报告 | 技工学校审批 | 普通技工学校审批 | 普通技工学校审批-新设立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4 | 验资报告 | 技工学校审批 | 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5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通过,2016年11月第二次修正)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6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7 | 验资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正常办理)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8 |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29 |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30 |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31 | 安全设计专篇 | 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非煤矿矿山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设计 审查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2 | 安全设计专篇 | 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 查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3 | 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 | 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生产、储存 危险化学品 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4 | 安全设计专篇 | 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花爆竹建 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 查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5 | 安全评价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 全条件审查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6 |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预评价、现状评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 营(批发)许 可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 月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5号公布)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 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 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 评价内容”。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37 | 编制安全评价 报告(预评价 、现状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 | 行政许可 | 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 号公布,2015 年5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9号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 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5号公布,2015年5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9号修正)第九条:“……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安全评价/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 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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