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肠镜维修项目比价公告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肠镜维修项目比价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电子肠镜维修项目进行院内比价,邀请符合本次比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电子肠镜修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明细
2.维修要求: 2.1更换插入管、钢网组件、导光管、导光束、左右转盘、上下转盘、外皮等损坏部件,并恢复正常使用; 2.2提供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并附配件出厂证明。 2.3维修单位具有pentax电子肠镜维修授权。 2.4有意向的维修单位可到现场查看故障情况。 3.比价要求:参加比价公司至少三家,本维修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三、资格要求(以证明文件、承诺书等形式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四、比价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1.公司资质复印件。 2.被授权维修人授权书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单,报价均应包含税费、运输、安装、检测等所有费用。 五、其他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维修完毕并经验收后恢复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和条件:中选后,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4.试用期: 4.1试用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试用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则视为维修不合格,维修方应立即重新进行维修,维修期间提供备件供采购人使用,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维修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2试用期到后自动进入质保期。 4.3本次维修质保期为一年。若质保期内因相同问题造成维修次数大于等于两次,采购人有权视本次维修不合格,维修方负责无条件免费维修,维修期间提供备件供采购人使用,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维修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5.安装调试及验收: 按照维修要求进行验收。 6.售后服务: 6.1提供设备维修工程师联系方式。设备故障时,接到报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不更换配件的24小时维修到位,需要更换配件维修72小时完成,全年正常使用率≥95%。 6.2质保期后,供货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 7.其他要求: 7.1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配套附件、备用物件、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有关各项费用及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维修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及递交比价资料地点 递交比价资料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外江路2号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15楼采购办 |
递交比价资料时间:2023年 4 月 28 日-2023年 5 月 5 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831-******* 邓老师
标签: 电子肠镜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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