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位于龙津镇凤翔街188号清流宾馆内现有人工种植杉木144株,经设计出材杉木约69.7m3(参考数值)。拟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二、投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 5月9日前到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地址: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索取标书。联系人: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王先生,联系电话:139*****639。
三、现场看货
1.联系人:林华兴(公司苗圃),联系电话: 133*****105。
2.货场看货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含有以下材料,并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封面签明“投标人”姓名:(1)投标保证金凭条;(2)《招标约定书》(有盖章);(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办公室的投标箱。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30(星期三)。
5.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方法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暗标暗投,招标方设销售保留价,低于保留价者为无效标,高于保留价者为有效标,以有效标最高价格中标,若有效标最高价有两个以上同标人的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确定中标人。
2.投标者中标后,余款必须在2023年5月17日前付清,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逾期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与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后,即获得本次标的木材的所有权。
六、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及账户
1.投标保证金须2023年5月9日17:00前到账。
2.账户名(全称):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
开户行:清流联社西坪信用社
帐号:903*****200*****002912
款项来源栏请写: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木材销售投标保证金。
清流县绿森国有苗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标签: 木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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