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08: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1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预算金额¥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
项目联系电话024-*******-8024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博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娟024-********-8024

项目概况

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犬基地犬舍屋顶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现金、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特定资格要求所需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王博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            

联系方式:赵娟024-********-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

电 话:  024-*******-8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厅 基地 警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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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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