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区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小清河区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巴林左旗林东镇小清河区域综合治理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QZB/2015-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林左旗林东镇小清河区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 左发改字[2015]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巴林左旗林东镇小清河区域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巴林左旗林东镇。

计划投资额:概算约305万元。

建设规模:对小清河河底进行铺砌,铺砌长度1637.25米。

工 期:日历日60天

质 量:合 格

招标范围:

1、施工:以施工图纸为准。

2、监理: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三级及以上级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附后)。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巴林左旗招投标办公室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监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丙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携带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安全员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证。

4.3、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均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4、监理企业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参与项目人员执业证书。
4.5、外省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4.6、提交(赤峰市、巴林左旗或报名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7、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款4.1—4.6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 2015年 9月7日至 2015 年 9月11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2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时0分,地点为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招标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林左旗城市管理局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系人:路国发 联系电话:183*****666

赤峰市巴林左旗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乌力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平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5年9月7日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经确定中标后,本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中必须在岗,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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