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小店镇区路网项目(东城路和望汝路)拟审批公示

·汝阳县小店镇区路网项目(东城路和望汝路)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汝阳县小店镇区路网项目(东城路和望汝路)

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

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汝阳县小店镇,由2条道路组成,分别为:东城路、望汝路。项目全长3242m,全部位于小店镇境内。总投资7643.36万元,环保投资248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村民家现有的沉淀池处理后肥田;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扬尘防治要求。施工现场严禁进行路面铺装作业需要的二灰土(石灰:水泥:土)、水泥稳定碎石等拌和料现场拌和,必须市场外购购买成品拌和料,用砼车运至施工现场,现场不再设置拌和作业场地,避免施工期扬尘污染;在地表开挖及路面破除过程中,要进行洒水作业;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禁止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运输路线的选择要尽量缩短途径居民区路线距离;运输车辆轮胎进出施工场地时应进行冲洗;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密闭封盖,并划定运输专用路线,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运输作业,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清扫和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在施工场地及物料堆场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单位均配置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减少二次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在挖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对回填后的沟槽,及时实施硬化,未硬化的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暴露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合理设置施工出入口,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路基土方(即不包含现有道路破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表土剥离)总挖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建筑废料运至洛阳市周边建筑废料资源化利用公司进行处置;暂存于永久征地内的临时堆土要及时采用临时拦挡、防尘布覆盖等措施;项目管理部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输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固体废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围挡,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可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为车辆行驶噪声,通过在敏感点路段控制车速15km/h以下、禁止鸣笛等交通管控、加强道路养护措施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1类、4a类标准。



标签: 区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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