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PACS医学影像系统、防统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PACS医学影像系统、防统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PACS医学影像系统、防统方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JH*********
项目编号:2022-JW31-F1003
项目名称: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PACS医学影像系统、防统方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00元;二标段:*******.00元。
采购需求: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PACS医学影像系统、防统方系统采购需求包括建设覆盖医院各科室,升级改造HIS信息系统1套、新建PACS医学影像系统1套、防统方系统1套。
一标段: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采购1套,预算金额*******.00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新建PACS医学影像系统采购及防统方系统采购2套,预算金额*******.00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培训、调试和上线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成立不少于三年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10)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2020、2021)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1)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2)投标人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在库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23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人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 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 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 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 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 - (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7.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11]534号通知公布的费率标准执行。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军队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某部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182*****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郭蜀天
电话:182*****459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晓静、李强、马文杰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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