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榕江北河(马牙大桥至潭王村)增设5米Φ416钢管灯桩(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榕江北河(马牙大桥至潭王村)增设5米Φ416钢管灯桩(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揭阳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榕江北河(马牙大桥至潭王村)增设5米Φ416钢管灯桩(二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揭阳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揭阳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榕江北河(马牙大桥至潭王村)增设5米Φ416钢管灯桩(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GT08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航道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榕江北河(马
牙大桥至潭王村)增设5米Φ416钢管灯桩(二期)工程项目
三、项目预算:¥5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榕江北河(马牙大桥至潭王村)(具体
位置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新建水中灯桩8座(桩长20米8座,结构形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
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9 月7 日至2015年9 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图纸押金500元/套,图纸押金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相关图纸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不退还。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 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 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开标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9月18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评标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DHS15GT08068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
电 话:
****-*******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帐号:
****************845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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