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3年度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泊头市2023年度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认真实施我省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和种业基地提升行动,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1号)的工作安排,为有效提升我市小麦良种繁育基地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确保生产用种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泊头市建成5000亩以上的髙标准小麦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带动全市150余个种植大户从事小麦良种的制种、繁种工作。年度制、繁面积达到3.1万亩,生产加工能力突破1500万公斤,有效促进我市良种繁育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和良种繁育能力、供应能力的提髙,快速提升小麦良种的繁育、加工水平和仓储、示范、推广能力,满足泊头及周边区域小麦良种用种需求,为小麦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二、项目实施主体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为泊头市蔬宝种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取得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号为 BC(冀)农种许字(2018)第0025号。近几年,相继获得了相关部门授予的“河北省创新型农业企业”、“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髙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和资质认证。

公司为中国种子协会会员单位,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小麦、玉米品种选育、扩繁、加工、销售和配套髙产髙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为主营业务。近年来,先后选育出了“泊麦7号” 、“泊麦18”等2个省审小麦品种,“泊玉11号”、“泊玉15”、“明天636V2"、“机玉336”、“泊玉66”、“泊玉 60”等6个省审玉米品种和“泊玉26”、“博麟68”、“泊玉 69”等3个国审玉米品种。主持制定了《泊麦7号节水髙产栽培技术规程》沧州市地方标准。在河北省种子总站组织开展的2021?2022年度冬小麦展示评价工作中,“泊麦7号”以优良的综合性状表现,被确定为冀中北水地组“河北省相应适宜生态区具有较好推广应用价值的品种”。

公司在泊头市王武镇东官道村以及郝村镇、寺门村镇、营子镇、文庙镇、交河镇、泊镇等6个重点小麦种植乡镇都建有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有3400m2的良种仓储库、1500 m2的晾晒场和180m2的成果展示厅与农作物良种推介室,拥有年加工能力5000吨的良种加工流水线2条,配置的种子检验、检测设备达33台套,年生产加工小麦良种800万公斤以上,为承担、实施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从未有过违规违纪记录及不良社会反映。具有良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信誉度,多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好评和欢迎。

三、项目实施内容

1、农机具配置

购置田间统防统治植保作业无人机。

2、良种生产加工、储运设施设备建设

扩建种子加工车间、晒场等。购置全自动包装机、批次式种子包衣总成、种子分级机总成、种子加工生产线,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自动包装秤、喷码机、铲车等设备。

3、建设高标准良种生产繁育基地

新建髙标准良种繁育示范田5000亩。进行土地平整、改良,田间道路修整,安装节水灌溉设备,铺设节水管道,排灌沟渠疏浚,建设围栏等。

四、项目资金支持环节、筹集方案和补助方案

1、资金支持环节

分别对农机具配置和小麦良种生产加工、储运设施设备购置及髙标准良种生产繁育基地田间工程建设等环节进行资金支持。

2、项目预算额度及资金筹集方案

项目预算投资402万元。按照《2023年种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中“企业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自筹资金”的要求,申请省级财政资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202万元。

3、资金补助方案

用于购置统防统治植保无人机预算资金额度7万元,全部安排使用财政支持资金;用于种子生产加工、储运设备建设环节的预算资金223万元,其中:安排使用财政支持资金193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用于髙标准良种生产繁育基地田间工程建设环节的预算资金95.2万元和扩建种子加工设施的预算资金76.8万元,两项合计172万元,全部安排使用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使用财政支持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202万元,总计投资402万元。具体投资预算、资金补助方案见下表:

泊头市2023年度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预算表

支持

环节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价

(万元)

投资 预算 (万元)

分配额度(万元)

财政拨款

自筹资金

农机 具

配置

植保无人机

1

7

7

7

种 子 加 工 设 备

智能全自动包装机

1

28

28

28

批次式种子包衣总 成(含批次包衣机、 成膜仓、缓冲仓、 提升机、除尘、 电控等)

1

48. 7

48.7

48.7

种子质量追溯系统

1

8

8

8

种子分级机总成 (含分级机、提升 机、电控柜等)

1

46. 8

46.8

46.8

种子加工生产线 (10 吨/h)

1

70

70

53.5

16.5

铲车

1

8

8

8

输送机给料斗

8

1

8

8

自动包装秤

1

3. 5

3.5

3.5

喷码机

1

2

2

2

种子 加工 设施

扩建种子加工车间

m2

835

0. 08

66.8

66.8

晒场

m2

1000

0. 01

10

10

田 间 工 程

土地平整

1500

0.01

15

15

土地改良工料费

2000

0.0075

15

15

喷、滴灌设施建设

575

0.02

11.5

11.5

节水管道铺设

m

2500

0.007

17.5

17.5

田间作业道路修建

m

2200

0.0091

20

20

路旁田间沟渠疏浚

m

1500

0.006?006

9

9

围栏

m

900

0.008

7.2

7.2

合计

402

200

202

五、项目建设期限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1号)的工作安排,本实施方案经沧州市级批复、省级备案后,由泊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严格把控时间进度,强化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时长12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1、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种子生产加工、储运设施设备询价和无人机购置工作。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加工车间、晒场建设和种子加工、质量可追溯系统等设备购置、安装工作。

3、2023年9月底前,完成良种繁育基地土地平整、改良,田间道路修整,节水管道、节水灌溉设备安装和排灌沟 渠疏浚及围栏建设工作。

4、2023年12月初,完成县级自验工作后,及时申请沧州市级验收。

六、支持资金的拨付管理

按照《2023省级农作物种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每个定额支持资金200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各项任务目标,6月份主体工程和设备购置完成后拨付支持资金8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支持资金。项目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收支管理。

七、保障措施

1、压实主体责任

泊头市蔬宝种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筹建期、建设期的各项工作。建立以总经理黄丙欣为组长,以后勤部、加工部、财务部、质检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财务制度和奖惩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将项目管理纳入正常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制度保障。

2、加强服务保障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和施工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要求,规范实施。确保项目技术达标、服务到位、工期及时、质量合格。

3、优化供应保障

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协调项目施工建设和内引外联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各项准备及人、财、物的供应供给,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4、强化资金监管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监督项目实施主体认真遵循财务管理制度,设立项目专账,全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进行资金支出调度和绩效监控,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髙效运行。

5、搞好技术培训

项目主体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有效提髙所有项目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生产管理水平和岗位工作技能,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绩效水平。

6、及时检查验收

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实施、验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案归档工作。由泊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泊头市财政局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和检查自验。自验完成后,申请沧州市级进行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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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小麦良种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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