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报废汽车竞争性谈判销售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HHTJ-BDW-2023-002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报废汽车竞争性谈判销售二次公告采购人为包头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电务段4台报废汽车销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且年审合格,连续执业五年以上。2.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三年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揭发或通报,无重大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3.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全部工作。4.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职业行为。5.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和服务能力。 2.营业执照有效存续,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报价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彩印件)。 3.报价单位需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需提供照彩印件)。 4.本次报价是指报废车辆处置过程中包含的综合价格,包括车辆的数量清点、切割、装卸、堆码、搬运、清扫、税费、安全保障、转运、装车及场地清理费等费用、并向我方提交成套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原件。 5.在成交后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解体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 6.报价单位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报价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附截图)。8.项目最高价格为成交价格。9.结算方式:交易总额“先款后货”,以成交价计算实际应缴纳的货款结算。合同签订完成后5日内,成交人需将货款交到包头电务段计财科后,材料科方可发货。10.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装档案袋内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审验资格时统一开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
*****.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 15:00至2023年5月8日 0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10: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包头电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洁
电 话:
047*****206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