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1-招标/资审公告

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1-招标/资审公告

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1

发布时间:2023-04-28 09: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1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射洪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射发改发(2022) 4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盛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其他资金15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盛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射发改发(2022) 4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射洪市域内 。

2.2建设概况:本项目旨在推动射洪市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依托智慧传媒的产品生产、文化宣传、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等民生领域基础上开展信息化转型建设。建设智慧传媒信息化服务平台(包括融媒体智慧云平台(含等保)、智能媒体融合生产能力平台、超高清+高清智能同播系统、智慧手机APP、智能采编发及智能媒资系统、智能全媒体移动直播系统、主要场所智慧化升级改造(含综合演播室、播控机房、电台录直播间)及户外智能LED大屏等内容),提高媒体行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公共文化信息和便民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射洪市文化传媒宣传信息化能力和便民生活资讯信息服务能力,打造射洪市智慧传媒及公共服务产业。

2.3招标范围:对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和内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设计,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及设计代表驻场等一切事宜。

2.4工期 :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传输或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9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522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 市(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盛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邮 编:******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82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02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42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基础设施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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