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60.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需求:2023年全肥城市农村公路新改建80公里监理服务。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
2023年全肥城市农村公路新改建80公里监理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满足项目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期限:61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期监理为245日历天(8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为365日历天(12个月)。
7、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8.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 号)、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2.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8.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8.3.2拟派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8.3.3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3.4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
(二)施工技术规范
1.本工程施工标段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适用本工程的其他规范、标准或规程。
四、论证意见:无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5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肥城市泰西大街047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桃都国际城小区南门商铺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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