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曲水县、达孜区、林周县、墨竹工卡县税务局供氧设备)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曲水县、达孜区、林周县、墨竹工卡县税务局供氧设备)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海拔3650米,拉萨全年多晴朗天气,降雨稀少,全年日照时间在3000小时以上,紫外线辐射强,属于高原缺氧地区。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和生活,极易引发高原性疾病, 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建立高原供氧坏境,是帮助高原作业和活动的人员有效防控急/慢性高原病,保障安全作业的重要措施,有效解决高原缺氧对人体带来的各种伤害问题。

为改善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效地解决高原缺氧气候对人体的不良影响,且最大程度上改善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降低其在履行职责和日常生活中突发健康状况引起的安全风险,拟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曲水县、达孜区、林周县、墨竹工卡县税务局供氧设备),现计划对供氧设备进行招标。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和建设思路

本项目采用弥散式供氧,吸氧方便,是适应和应对高海拨地区自然环境对人体机能的伤害导致对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的有效途径。能有效改善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拉萨税收事业可持续性发展。

2.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8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6套,按房屋类型分:(三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4套);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0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按房屋类型分:(两室一厅12套);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9套,按房屋类型分:(三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6套);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按房屋类型分:(两室一厅12套)。本项目使用分体式弥散供氧方式,供氧终端选用弥散及鼻吸式一体机。按照室内面积,各办税服务厅安装1台60L/min的制氧主机带2台供氧终端,共计4套;其他办公室根据室内面积,其中:60L/min的制氧主机带2台供氧终端,共计2套;40L/min的制氧主机带2台供氧终端,共计10套;30L/min的制氧主机带1台供氧终端,共计10套;20L/min的制氧主机带1台供氧终端,共计15套;10L/min的制氧主机带1台供氧终端,共计3套。公房49套,其中:两室一厅居32套,安装1台20L/min的制氧主机带3台供氧终端,供氧终端安装在客厅、主卧及次卧;两室一厅居12套,安装1台20L/min的制氧主机带2台供氧终端,供氧终端安装在客厅及主卧;三室一厅5套,安装1台20L/min的制氧主机带4台供氧终端,供氧终端安装在客厅、主卧及2个次卧。

本项目采购分体式弥散主机共计93套,智能弥散终端200台。

3.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4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

(2)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及公房。

(3)实施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8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6套(三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4套);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0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9套(三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6套);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民用供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拟投入制氧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 6854 类别或6856 类别)。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

一般包括对产品指标的响应要求和对服务的响应要求。

产品指标响应要求中列明了产品指标的种类(必备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等)、标识(一般★号指标为必备指标、▲为重要指标、无标识的为一般指标)和响应要求。

对服务的响应要求指供应商依据业务技术需求需响应的服务方案及内容,一般包括项目需求理解、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验收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方案等。

(三)本招标货物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制造;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四)投标供应商在应标时对货物技术要求必须采取点对点逐项应答方式,准确明了的回答是否完全满足或高于需求书要求。对于本需求书中的某些部分,投标方如有其它替代方案,或有其它修改建议,应在方案中指出其必须进行修改的理由以及原要求的差别,否则,采购方即认为不能满足需求书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标明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正规的产品。所有配件、管道、胶管、插座等都应包括在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设备配备的产品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方无偿补足;

(七)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否则采购方将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八)投标供应商可到用户现场进行全面的调研,以保证投标供应商对用户现状有充分的了解,确保其提供的技术及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如因了解不够,造成投标过程任何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主要包括产品指标和服务具体内容。

(一)产品指标

1.用分体式供氧,单独组成独立供氧系统;

2.氧气制造原理符合西藏高原地区实际,采用分子筛制氧技术。制氧设备输出氧气的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制氧设备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材料优质,采用PU氧气专用管及阀门等配件;

4.整套系统应配置智能化控制系统(弥散式供氧同时具备鼻吸功能,鼻吸式供氧具有湿化瓶功能,液晶显示功能,屏幕延时(自调时间)息屏,具有光线感应自动息屏功能,海拔实时显示,随着室内氧浓度的提高与降低,模拟海拔实时自动升降功能,具有供氧时间段内间歇停机自由设定功能,确保用氧安全性,智能开关机,手机APP远程控制及监测,自由设定室内氧浓度上下线值,进口传感器实时监测收集氧浓度值,使室内处于恒氧状态)。

5.本项目供氧设备安装在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8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6套(三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4套);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0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9套(三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6套);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

6.设备参数

本次采购分体式弥散制氧机(10L/min)3套;分体式弥散制氧机(20L/min)64套;分体式弥散制氧机(30L/min)10套;分体式弥散制氧机(40L/min)10套,分体式弥散制氧机(60L/min)6套,弥散、鼻吸一体式供氧终端200台。具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供氧设备参数与数量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6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5dB

3

整机功率

≤39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6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4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3dB

3

整机功率

≤26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4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3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2dB

3

整机功率

≤195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2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2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13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智能弥散终端,数量60台

1

噪音

≤35dB

2

功能

具备液晶显示屏,室内氧浓度实时显示,屏幕延时(自调时间)息屏,具有光线感应自动息屏功能.

3

功能

具备实时显示温度、湿度;智能开关机,自由设定室内氧浓度上下线值,进口传感器实时监测收集氧浓度值,使室内处于恒氧状态;海拔实时显示,随着室内氧浓度的提高与降低,模拟海拔实时自动升降功能。

4

功能

同时具备弥散及鼻吸功能,鼻吸式供氧具有湿化瓶功能;配备遥控器控制开关机和定时设置,手机APP远程控制及监测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供氧设备参数与数量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6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2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5dB

3

整机功率

≤3900W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6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4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6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3dB

3

整机功率

≤26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4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2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4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13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智能弥散终端,数量42台

1

噪音

≤35dB

2

功能

具备液晶显示屏,室内氧浓度实时显示,屏幕延时(自调时间)息屏,具有光线感应自动息屏功能.

3

功能

具备实时显示温度、湿度;智能开关机,自由设定室内氧浓度上下线值,进口传感器实时监测收集氧浓度值,使室内处于恒氧状态;海拔实时显示,随着室内氧浓度的提高与降低,模拟海拔实时自动升降功能。

4

功能

同时具备弥散及鼻吸功能,鼻吸式供氧具有湿化瓶功能;配备遥控器控制开关机和定时设置,手机APP远程控制及监测

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供氧设备参数与数量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6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5dB

3

整机功率

≤39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6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4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3dB

3

整机功率

≤26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4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3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3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2dB

3

整机功率

≤195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2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5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13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1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2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65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1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智能弥散终端,数量45台

1

噪音

≤35dB

2

功能

具备液晶显示屏,室内氧浓度实时显示,屏幕延时(自调时间)息屏,具有光线感应自动息屏功能.

3

功能

具备实时显示温度、湿度;智能开关机,自由设定室内氧浓度上下线值,进口传感器实时监测收集氧浓度值,使室内处于恒氧状态;海拔实时显示,随着室内氧浓度的提高与降低,模拟海拔实时自动升降功能。

4

功能

同时具备弥散及鼻吸功能,鼻吸式供氧具有湿化瓶功能;配备遥控器控制开关机和定时设置,手机APP远程控制及监测

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供氧设备参数与数量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6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2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5dB

3

整机功率

≤3900VA

4

氧气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6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4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2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3dB

3

整机功率

≤2600VA

4

出氧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4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3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6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2dB

3

整机功率

≤1950VA

4

氧气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2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4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1300VA

4

氧气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3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10L分体式弥散制氧机(主机),数量1套

1

额定电压

220V 50HZ

2

噪音

≤60dB

3

整机功率

≤650VA

4

氧气浓度

93%±3%(2000m);80%-93%(<5000m)

5

氧气产量

10L/min

6

采用进口分子筛

是,需提供进口证明/报关单

智能弥散终端,数量53台

1

噪音

≤35dB

2

功能

具备液晶显示屏,室内氧浓度实时显示,屏幕延时(自调时间)息屏,具有光线感应自动息屏功能.

3

功能

具备实时显示温度、湿度;智能开关机,自由设定室内氧浓度上下线值,进口传感器实时监测收集氧浓度值,使室内处于恒氧状态;海拔实时显示,随着室内氧浓度的提高与降低,模拟海拔实时自动升降功能。

4

功能

同时具备弥散及鼻吸功能,鼻吸式供氧具有湿化瓶功能;配备遥控器控制开关机和定时设置,手机APP远程控制及监测

(二)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应在到货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并遵从采购人的监督及质量把控。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民用供氧施工相关规范及要求实施。

项目实施管理:进行供氧项目实施的单位,应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实施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如供氧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变更要求。材料代用应经采购人同意。在入库和进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或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项目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供氧设备及管道安装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进行技术评定。

项目实施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曲水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8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6套(三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4套);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达孜区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0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国家税务总局林周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9套(三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6套);国家税务总局墨竹工卡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共13间(包含办税服务厅),公房共12套(两室一厅12套)。

五、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民用供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实施。

项目完工后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

六、项目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为投标设备提供2年质保期,质保期期间因非人为使用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或设备问题,由投标供应商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质保期上门服务维修、时限要求: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用户报修后30分钟内给予响应,24小时内达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超过3个工作日无法修复的,必须提供同等规格功能的备机,超过15个工作日无法完成修复的,免费更换同等规格功能的全新设备。

培训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对采购方使用人员及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系统培训,时长不低于1天,通过培训需使采购方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及简单维护。

运输要求:货物采用投标供应商人为可靠的方式进行运输,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内约定的交付时间将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安装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提供并完成上门安装服务,对设备进行组装、调试,确保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

包装要求:投标供应商对设备进行必要牢固的包装,保障设备的抗震防潮防撞击,因包装问题引起的设备外观问题或质量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且不得因以上原因要求延长到货时间。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资料由采购人审核无误后装档。

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及付款申请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首付款;第二次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及付款申请后向乙方支付40%的合同款;第三次付款: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及付款申请后向乙方支付10%的合同款。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收取,中标方于合同签订前交于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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