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微粉碎机等一批中药房设备招标公告
超微粉碎机等一批中药房设备招标公告
我院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超微粉碎机等一批中药房设备(包括超微粉碎机、药材烘干机、半自动胶囊填充机、混合机、分析天平)1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
4、维保服务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维修许可;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10、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单位,将投标项目及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
2、联系人: 招标采购办 郑修齐 电话:********
邮 箱: **********@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3年4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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