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凭CA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鼓财招标采购-2023-7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汴鼓财招标采购-2023-7

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00

*******.00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内容: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包括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服务、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服务、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服务、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服务走航车监测(激光雷达监测数据分析、VOCs、颗粒物PM2.5/PM10、O3、NO2、SO2、CO)和开封市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开展其他方面的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和大气污染防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等规定,相关成果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评审;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凭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通过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6、监督单位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鼓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新华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后新华街与青龙背街交叉口西北50米

2.采购代理机构:开封市易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75*****818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新华街道内环南路2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175*****818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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