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参与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方案(对排污企业监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2023年度参与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方案(对排污企业监管)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宜双随机办发〔2023〕1号〕,现制定我局2023年度对排污企业监管的方案。
一、抽查事项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建设运行和维护、排污许可核查、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
被纳入库的重点、特殊、一般监管对象。
三、检查安排
(一)抽查比例/户数:10户 ;
(二)任务时间:2023年3月-11月底前;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第二十三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第十四条。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环境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抽查留痕
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应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做到抽查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随机抽查信息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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