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一

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一

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21)121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2)招标内容: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以河道生态修复、水质改善为重点,设计内容主要为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起止点为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全长约8.4km。(1)水污染防治沿线河滩地及岸坡上垃圾清除5处,约10t;团结村污水处理站溢流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水污染防治建设1.53万m2;(2)生态堤岸建设新建生态石笼堤岸约2.05km;(3)高边坡治理新建河道高边坡约0.9km;(4)河滨缓冲带建设 实施河滨缓冲带修复42.11万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30*****001
标段名称: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湟水河(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以河道生态修复、水质改善为重点,设计内容主要为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起止点为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团结村,全长约8.4km。(1)水污染防治沿线河滩地及岸坡上垃圾清除5处,约10t;团结村污水处理站溢流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水污染防治建设1.53万m2;(2)生态堤岸建设新建生态石笼堤岸约2.05km;(3)高边坡治理新建河道高边坡约0.9km;(4)河滨缓冲带建设 实施河滨缓冲带修复42.11万m2
计划工期:305天
合同估算价:3999.9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04日 00:00时至2023年05月08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5日&nbsp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铭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新区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22 楼

邮编:

邮编: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972-*******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3年04月28日

郭郛勇 签于 2023/04/28 15:05:45
我要投标


******/******002/********/bba*****-9015-4799-9052-c25c8e25cac6.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jyxx/******/******002/********/bba*****-9015-4799-9052-c25c8e25cac6.html

标签: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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