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及其推进计划相关部署安排,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通过开展“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和多元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保护法治保障

  1.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严格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量,在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各类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

  2.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加大打击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宣传力度,指导权利人对恶意申请商标及时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涉及我市的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案件线索,指导商标专利代理机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3.加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协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诉协同与多元化解工作,拓展专利行政裁决案源渠道,及时高效做好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便利权利人依法维权。

  (二)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

  4.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畅通纠纷受理渠道,通过*****投诉热线、进企宣讲指导等形式主动收集排查案件线索,对依法应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确保年底前每个县(市、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查处数量和质量有明显突破和提升。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高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强化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运作,巩固壮大知识产权专业性人才队伍力量,为专利侵权判定提供高效率咨询服务,提升维权援助工作能力。

  5.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业务指导。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指导各地积极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及有关指南、标准、批复意见办理相关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案件的业务指导力度。认真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6.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动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日常监管,重点围绕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加大抽查范围、比例和频次,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同时,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我市列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生效清单的“福鼎白茶”“桐江鲈鱼”“坦洋工夫”等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快速维权和执法联动。

  (三)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7.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落实,加强对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收集研究、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建立健全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和维权保护。

  8.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围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开展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做好亚运会、大运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9.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积极承接省局转送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判定咨询业务。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商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

  (四)创新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0.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中心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等领域,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多部门的互动协作,提升区域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11.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形势,探索开展保护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行政裁决线上办案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

  12.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创建。抓好福鼎白茶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借助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有利契机,指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生产者积极申请、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于2023年11月10日将工作总结报市局知识产权科。

  (二)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落实层级化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继续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报送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注重协同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和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宽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依法公开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严格案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地将案件信息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段,组织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专业知识,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以及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及其推进计划相关部署安排,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通过开展“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和多元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保护法治保障

  1.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严格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量,在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各类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

  2.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加大打击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宣传力度,指导权利人对恶意申请商标及时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涉及我市的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案件线索,指导商标专利代理机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3.加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协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诉协同与多元化解工作,拓展专利行政裁决案源渠道,及时高效做好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便利权利人依法维权。

  (二)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

  4.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畅通纠纷受理渠道,通过*****投诉热线、进企宣讲指导等形式主动收集排查案件线索,对依法应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确保年底前每个县(市、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查处数量和质量有明显突破和提升。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高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强化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运作,巩固壮大知识产权专业性人才队伍力量,为专利侵权判定提供高效率咨询服务,提升维权援助工作能力。

  5.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业务指导。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指导各地积极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及有关指南、标准、批复意见办理相关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案件的业务指导力度。认真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6.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动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日常监管,重点围绕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加大抽查范围、比例和频次,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同时,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我市列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生效清单的“福鼎白茶”“桐江鲈鱼”“坦洋工夫”等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快速维权和执法联动。

  (三)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7.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落实,加强对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收集研究、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建立健全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和维权保护。

  8.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围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开展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做好亚运会、大运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9.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积极承接省局转送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判定咨询业务。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商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

  (四)创新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0.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中心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等领域,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多部门的互动协作,提升区域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11.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形势,探索开展保护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行政裁决线上办案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

  12.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创建。抓好福鼎白茶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借助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有利契机,指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生产者积极申请、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于2023年11月10日将工作总结报市局知识产权科。

  (二)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落实层级化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继续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报送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注重协同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和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宽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依法公开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严格案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地将案件信息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段,组织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专业知识,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以及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标签: 知识产权 保护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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