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西区天然气门站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永丰县西区天然气门站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永丰县西区天然气门站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丰县西区天然气门站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EPC项目 已由 永丰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及其它资金,招标人为 永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一条燃气运输管道,起于永丰华润西区场站,经过永丰南区场站,经八江乡、佐龙乡、恩江镇、七都乡、官山林场、古县镇、瑶田镇,终点为藤田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管线全长约60公里。拟建管道采用燃气次高压专用管材直埋方式铺设,期间穿越恩江河一次,穿越高速公路两处。项目投入运营后,管道天然气最大年供气量规模可达到*****万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永丰县西区天然气门站至新材料产业园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EPC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所有项目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缺陷责任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完成工程最终结算审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2.1项目具体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同时设计单位必须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深化设计。

2.2.2项目具体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2.3项目具体施工内容:管线管道(压力管道类别为GB1)及管件安装、定向钻穿越及顶管穿越等。

2.2.4、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以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永丰县县域

2.4项目规模: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9187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7360.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6.2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59.77万元,设计费约159.41万元),基本预备费680.52万元。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暂定为50万元;工程建安费(含临时用地复垦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7200万元;施工合同价最终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工程预算编制费、管道材料及设备设施检测费、保险费、接驳费、联合试运行费、竣工图编制费、竣工验收费等费用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支付。

项目其它费用如:可研编制费、地质勘探费、初步设计费、临时用地租用费、永久用地征收费、青苗补偿费、复垦方案编制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招标代理费、施工图审查费、监理费、环评报告编制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费、安全设施设计费、穿越高速公路补偿费等由招标方另行支付。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70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不包括征地延误、林地审批、汛情河道穿越无法施工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滞后的时间)。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规定,达到本项目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图审及各专项设计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天然气管道验收规范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工程保修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①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4拟派人员:

①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设计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燃气相关行业副教授(含)以上级别技术职称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即拟派建造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④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燃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市政专业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名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⑤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级别技术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

备注: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联合体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5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并附联合体协议。

①投标联合体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④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⑤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开标时的相关原件一起递交;

⑥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3.7外埠来赣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http://zjy.jxjst.gov.cn/ ”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开标时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29日,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29日 09 时 00 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永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796-*******

8.2代理机构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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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工程 新材料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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