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检基地安全阀型式试验试验室拆装及搬迁服务(起重机械)招标需求公示

特检基地安全阀型式试验试验室拆装及搬迁服务(起重机械)招标需求公示

招标文件:168*****51634.pdf">168*****51634.pdf 168*****68447.docx">168*****68447.docx

附图:168*****30931.zip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特检基地安全阀型式试验试验室拆装及搬迁服务(起重机械)

采购编号:FW-0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细则详见附件六)

服务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全阀型式试验试验室拆装及搬迁服务(起重机械)

*****

1

*****

预算总金额:(大写)捌万元整 小写(¥):80000.00

注:“预算金额”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 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维修),且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或者其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

三、服务要求

序号

具体要求

1

目标:按要求完成该项目设备的拆装、搬迁、就位和安装工作,主要设备包括:电动单梁起重机(LD3-11A3),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5-4.85A3),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3-4.85A3)具体见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服务目标

中标人将服务要求中三台设备从(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采购人指定位置),其中两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需进行安装。投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中标人需现场勘探,制定拆装及搬迁方案,并按现场勘察的相关路线作为参考实施搬迁。

2、服务说明

搬迁设备名称

项目范围

其他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11A3)

拆除、搬迁、就位

轨道、支承柱无需拆除。搬迁至指定位置即可。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5-4.85A3)

拆除、搬迁、就位、改造、安装

轨道、支承无需拆除。中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3-4.85A3)

拆除、搬迁、就位、改造、安装

轨道、支承无需拆除。中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注:拆除及搬迁前需与采购人确认具体搬迁内容,签署交接文件。

如需改造,中标人应按下表中的技术参数执行(下表仅供参考为估算报价用,改造前中标人应结合原有起重机、技术参数、安装现场条件及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设计调整,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再进行)。

改造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符合的标准规范: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JB/T 2603-2008《电动悬挂起重机》。

(2)吨位:2.5T;工作级别等于或优于A3 。

(3)起升高度≥2.5m;设备跨度分别为7.5m、5.15m;安装位置不做要求(一对轨道装一台即可)。

(4)小车速度:(20.0m/7.0 m)/min双速(速度允许在±10%范围内);大车速度:0-20.0m/min变频调速。

(5)防护等级:IP54。

(6)操作方式:手电门。

(7)配有起升高度双限位。

(8)配备起重量限制器带显示功能。

(9)配有重量显示器。

(10)提供改造后设备、部件资料以及修改原有部件及设备标识。

3、搬迁及安装位置

设备搬迁目的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

设备安装位置为:承压楼三楼。

现场条件:目前承压楼三楼已安装承轨梁,确认跨度。其中,流量试验区已安装一台起重机,将共用承轨梁。

注:电动单梁起重机无需搬至三楼,抵达基地后由采购人确认具体放置地点。由于场地已经完工,如遇设备无法搬入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搬入问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管理要求

(1)安全要求:中标人应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等方式,对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备损伤和人员风险进行保障。本项目涉及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等工作,中标人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等全部方面的责任。

(2)接到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

(3)中标人除书面记录外还应有照片记录。本项目搬迁所有设备有搬迁前、搬迁过程及复位安装后的照片,设备部件拆卸照片等。

(4)中标人须确保所派遣的相关工作人员只在指定项目实施场地活动,不得进入其它楼层正常工作区域,不对正常工作进行干扰,搬迁场所须建立明确规范的指引与说明(提供项目现场指引与说明材料)。

(5)中标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人员防疫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6)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更换,须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扣除部分合同款。

5、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仪器搬迁前需对采购人服务清单中的全部仪器进行性能状态确认,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后,再对设备进行拆除拆除后,中标人应提供设备清单(包含拆除的零部件及与设备相关的其他物品),与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运输。

(2)搬迁、进场过程中,如涉及对搬出或搬入场地的损坏、破拆,中标人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相关场地损坏、破拆等,在完成搬迁后恢复原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相关工作需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并服从管理。

(3)运输车辆为符合交通管理条例的货物运输车辆,需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具有搬运资质、通行许可、保险有效、年检合格;对可能需要用到的各种特种设备由中标人安排提供,所有现场作业需用到的特种设备须保证无故障且具备检验合格证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中标人在进入搬迁地址前,应按新、旧地址属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进场、吊装、安全管理等其他手续。

(5)设备安装的前提为能满足正常使用。

(6)如设备需要办理注销、安装、迁移告知等手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完成。

四、商务要求

序号

具体内容

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行搬迁的情况下,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迁服务,改造服务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日期预计在2023年5月到10月期间,实际项目实施日期由采购人拟定,双方协商。

2★

服务地点

原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龙华分部)。

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采购人指定位置。

3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全包制,投标人只需对该项目进行总额报价。总额报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付款方式

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

履约验收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签署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搬迁改造工作,搬迁设备完好无损伤。

(2)改造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备件、产品合格证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3)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4)完成相关设备的拆除、搬迁、改造、安装、调试,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仪器的符合性试验及验收。

(5)改造设备的验收应符合TSG Q7015-2016《起重机定期检验规则》中的首检要求。

6

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中标人私自将实施内容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补足损失差额。

2.对验收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实施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每延期 1 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中标人延误工期超过 15日的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按照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3.因中标人工作实施错误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责任;

4.中标人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中标人如需变更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

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1 年免费的设备(改装后的设备)全面保养,保养频率至少一月一次;

2.保修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项目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修期内,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中标人修复,但采购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

8

保险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货物购买在本次搬运中可能出现对采购人利益受损的保险(运输险、人员安全险等)。

9

其他

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采购人因搬迁需要可对服务合同内搬迁物品进行局部增加,增加总量不超过合同总量的10%。

10★

关于第三方监理

中标人需配合第三方设备监理开展相关工作,如提交本项目的安装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场地使用计划、用水用电(含临时用水电)计划、安装质量标准等资料文件;完成设备开箱检查、进场报验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接受第三方过程监督检查,隐蔽验收等现场施工期间的过程监督检验。期间所发生的相对费用(如水电、管理费等)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的特检基地项目施工总包方协商后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需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三)按要求抄写并确认关键字段后,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投标人应充分解采购人的要求,实施过程如果出现缺少本项目正常投入使用所必须的软硬件,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并承担其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则标书失效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服务无法达到需求功能和效果的,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六、关于投标

报价所需材料:

1)承诺函(附件一);

2)报价表(附件二);

3)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四)、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五);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拟的文件,例如服务承诺(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扫描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8)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没有,无需提供);

9)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10)未提供模板的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截止日期(20235912:00)前 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罗景耀电话:0755-********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收到贵方的(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该采购项目的一切服务。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方认为贵方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方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8. 我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9.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选填。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日历日)

大写:

小写:

分项价格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及单位

单价

总价

1

2

3

...

合计:大写小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服务要求

1

★服务目标

中标人将服务要求中三台设备从(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采购人指定位置),其中两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需进行安装。投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中标人需现场勘探,制定拆装及搬迁方案,并按现场勘察的相关路线作为参考实施搬迁。

偏离情况及说明:

2

★服务说明

搬迁设备名称

项目范围

其他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11A3)

拆除、搬迁、就位

轨道、支承柱无需拆除。搬迁至指定位置即可。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5-4.85A3)

拆除、搬迁、就位、改造、安装

轨道、支承无需拆除。中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XFH3-4.85A3)

拆除、搬迁、就位、改造、安装

轨道、支承无需拆除。中标人在搬迁前应核实设备是否就位安装并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适当改造再就位安装,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注:拆除及搬迁前需与采购人确认具体搬迁内容,签署交接文件。

如需改造,中标人应按下表中的技术参数执行(下表仅供参考为估算报价用,改造前中标人应结合原有起重机、技术参数、安装现场条件及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设计调整,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再进行)。

改造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符合的标准规范: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JB/T 2603-2008《电动悬挂起重机》。

(2)吨位:2.5T;工作级别等于或优于A3 。

(3)起升高度≥2.5m;设备跨度分别为7.5m、5.15m;安装位置不做要求(一对轨道装一台即可)。

(4)小车速度:(20.0m/7.0 m)/min双速(速度允许在±10%范围内);大车速度:0-20.0m/min变频调速。

(5)防护等级:IP54。

(6)操作方式:手电门。

(7)配有起升高度双限位。

(8)配备起重量限制器带显示功能。

(9)配有重量显示器。

(10)提供改造后设备、部件资料以及修改原有部件及设备标识。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3

★搬迁及安装位置

设备搬迁目的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

设备安装位置为:承压楼三楼。

现场条件:目前承压楼三楼已安装承轨梁,确认跨度。其中,流量试验区已安装一台起重机,将共用承轨梁。

注:电动单梁起重机无需搬至三楼,抵达基地后由采购人确认具体放置地点。由于场地已经完工,如遇设备无法搬入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搬入问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4

4、项目管理要求

(1)安全要求:中标人应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等方式,对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备损伤和人员风险进行保障。本项目涉及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等工作,中标人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等全部方面的责任。

(2)接到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

(3)中标人除书面记录外还应有照片记录。本项目搬迁所有设备有搬迁前、搬迁过程及复位安装后的照片,设备部件拆卸照片等。

(4)中标人须确保所派遣的相关工作人员只在指定项目实施场地活动,不得进入其它楼层正常工作区域,不对正常工作进行干扰,搬迁场所须建立明确规范的指引与说明(提供项目现场指引与说明材料)。

(5)中标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人员防疫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6)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更换,须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扣除部分合同款。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5

5、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仪器搬迁前需对采购人服务清单中的全部仪器进行性能状态确认,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后,再对设备进行拆除拆除后,中标人应提供设备清单(包含拆除的零部件及与设备相关的其他物品),与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运输。

(2)搬迁、进场过程中,如涉及对搬出或搬入场地的损坏、破拆,中标人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相关场地损坏、破拆等,在完成搬迁后恢复原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相关工作需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并服从管理。

(3)运输车辆为符合交通管理条例的货物运输车辆,需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具有搬运资质、通行许可、保险有效、年检合格;对可能需要用到的各种特种设备由中标人安排提供,所有现场作业需用到的特种设备须保证无故障且具备检验合格证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中标人在进入搬迁地址前,应按新、旧地址属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进场、吊装、安全管理等其他手续。

(5)设备安装的前提为能满足正常使用。

(6)如设备需要办理注销、安装、迁移告知等手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完成。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注:偏离情况填(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有偏离情况的(无论正负)必须说明原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具体内容

商务要求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行搬迁的情况下,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迁服务,改造服务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日期预计在2023年5月到10月期间,实际项目实施日期由采购人拟定,双方协商。

2★

服务地点

原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龙华分部)。

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采购人指定位置。

3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全包制,投标人只需对该项目进行总额报价。总额报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付款方式

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

履约验收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签署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搬迁改造工作,搬迁设备完好无损伤。

(2)改造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备件、产品合格证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3)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4)完成相关设备的拆除、搬迁、改造、安装、调试,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仪器的符合性试验及验收。

(5)改造设备的验收应符合TSG Q7015-2016《起重机定期检验规则》中的首检要求。

6

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中标人私自将实施内容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补足损失差额。

2.对验收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实施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每延期 1 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中标人延误工期超过 15日的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按照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3.因中标人工作实施错误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责任;

4.中标人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中标人如需变更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

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1 年免费的设备(改装后的设备)全面保养,保养频率至少一月一次;

2.保修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项目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修期内,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中标人修复,但采购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

8

保险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货物购买在本次搬运中可能出现对采购人利益受损的保险(运输险、人员安全险等)。

9

其他

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采购人因搬迁需要可对服务合同内搬迁物品进行局部增加,增加总量不超过合同总量的10%。

10★

关于第三方监理

中标人需配合第三方设备监理开展相关工作,如提交本项目的安装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场地使用计划、用水用电(含临时用水电)计划、安装质量标准等资料文件;完成设备开箱检查、进场报验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接受第三方过程监督检查,隐蔽验收等现场施工期间的过程监督检验。期间所发生的相对费用(如水电、管理费等)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的特检基地项目施工总包方协商后自行承担。

注:偏离情况填(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有偏离情况的必须说明原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六: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分数

1

价格

30

评分准则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2

技术部分

40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10

(1)投标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和机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具有从事5年(含)以上起重机相关技术工作经历的得4分;安排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或工作经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不低于1人,均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具有从事2年(含)以上起重机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得1分;安排项目团队人员学历或工作经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3)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起重机指挥(全程监控)并提供起重机作业人员Q1证,在此基础上:上述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焊工证或电工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配备起重机指挥的不得分。

(4)本项目需配备至少一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的人员,得2分,没有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若为新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社保记录。

2.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社保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往参与相关项目合同的证明或投标人单位证明书等其他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投标人单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

服务要求偏离情况

20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服务要求指标及要求全部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满分20分,未响应的条款按负偏离扣分。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一般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根据服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

3

项目实施方案

10

评分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拆除流程,②运输及吊装方案,③设备安装调试及环境保护措施(如需要改造,则需提供设计方案),④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事故处置措施。

评分标准:方案内容每具有1条以上内容的,得1分,全部满足则得5分;评审专家根据各项内容的丰富性、准确性进行打分,每一项内容满足得1分,全部满足得5分。总分10分,无方案,得0分。

3

商务部分

30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商务要求偏离情况

20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要求全部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满分20分,未响应的按负偏离扣分。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一般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根据商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对于《商务要求偏离表》中投标商务响应与偏离情况填写不一致的,评委会可按负偏离处理。)

2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起重机搬迁、拆装、安装等服务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之一,原件备查。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验收报告需加盖采购单位印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用户评价

2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其他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同类型项目(须与上述要求同类业绩一致)的用户评价,用户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得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需加盖相应采购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3

1.投标人提供能满足本项目服务方案内容所需的工程车辆、吊装运输等设备清单,且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并经采购人同意迁移后5工作日内抵达原址进行搬迁工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车辆是投标人自有产权或自有控股的专业物流运输公司得1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清单和工程车辆清单和进场承诺函作为得分依据。投标人自身具有物流运输资格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自有控股的物流运输公司的提供控股的物流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物流运输公司与投标人的归属所有权关系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注: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起重机械 需求公示 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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