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星城经开产业基金托管银行遴选公告
长沙星城经开产业基金托管银行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长沙星城经开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组建,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基金托管银行。现将遴选信息、《长沙星城经开产业基金托管银行评分标准》(见附件1)及《承诺函》(见附件2)予以公告,请有意向的银行请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参与遴选。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长沙星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管理人:湖南东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规模:暂定30亿元(未来可根据投资进展再扩规模),其中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认缴出资5亿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99亿元,长沙县星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39亿元,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0.6亿元,基金管理人湖南东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首期出资规模为3亿元,后期实缴出资以投资进展情况为准;
4.基金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7年,可展期2次,每次不超过1年。(以基金实际运营为准)。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在长沙分行级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在长沙经开区或长沙县范围内开设有全功能支行或网点(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办公现场照片,照片中应体现办公场地、对公窗口等,原件备查);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若成立未满3年,则以成立年限为准,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申请托管银行的申请人需具备基金托管账户开户相关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申请托管银行的申请人需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以及信息技术系统。
三、托管银行服务要求
1.按照托管协议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并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管理该基金托管专户。根据综合情况,另行商定基金的基本账户开立事项。申请人承诺此次托管服务不收取托管费用。
2.按照托管协议要求,负责基金资金拨付、清算和日常监控,并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3.对托管基金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复核管理人计算的托管财产财务数据;
4.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季度末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5.对子基金、被投资企业等需支付投资收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收益的,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报告;发生破产清算情况的,对清算小组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清算财产的情况进行监督;
6.建立投资项目台账,保管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7.在充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条件下,制定专项基金闲置资金投资方案;
8.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托管财产的相关资料;
9.制定托管资金风险防控方案,切实防范风险;
10.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四、基金托管银行的申请材料
申请托管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单位印章。
1.服务方案;
2.申请资格中要求的提供的相应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无法在承诺函上签字,请提供);
6.评分标准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具体证明资料(所提交证明资料应全面、清晰地反映评分标准所列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材料,见附件1);
7.基金托管协议及相关合同文件;
8.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按照规定的格式填报,见附件3);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申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
五、遴选事项及流程
1.本次基金的选聘采用遴选的方式并使用综合评估法;
2.每家银行只能申报募集户银行和托管银行中的一项;
3.基金管理人将对各参选人的方案,从利于产业基金发展、利于融资和风险管控、考量对县区贡献度、加分项等方面综合择优选择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的参选人进行综合打分,根据《长沙星城经开产业基金托管银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利于产业基金发展指标、利于融资风险管控指标以及加分项指标由专家评审打分,对县区贡献度指标评分参考《长沙县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结果》,结果已由长沙县评出。经统计,得出各参选人的最终评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具体遴选流程为:
(1)遴选方案挂网公示;
(2)各报名银行根据本方案要求向基金管理人递送材料;
(3)基金管理人根据材料对各银行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托管行;
(4)双方签订相关协议。
六、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遴选所需相关纸质材料(一式叁份)请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报送基金管理人,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长沙县松雅湖国际公寓9栋。
联系人:谭桢干、张俊
联系电话:158*****077、188*****706
七、开启时间
遴选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工作要求
1.为保护该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权利,未经本办书面同意,请贵行勿将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本次遴选将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从省内具有母基金管理经验的平台内聘请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各银行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选取托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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