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街道辖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项目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街道辖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项目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保障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街道辖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购买街道辖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目录代码:A1001,目录名称:社区治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在辖区范围8个社区分别开展春季灭鼠、夏季三灭、冬季灭鼠,至少4次全面消杀工作,确保病媒生物消杀防制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以内。
2.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的相关要求,确保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及防控指标达标,并做好迎检保障服务。
3.突发应急消杀服务。突发应急消杀服务费用:分室内消杀、室外消杀按消杀面积进行单价报价(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4.破损毒饵站(陶瓷材质)更换或增装,每个不超过50元。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1.确保辖区病媒生物消杀防制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以内。
2.确保辖区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估及防控指标达标《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的相关要求。
3.确保突发应急消杀工作有序开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雨花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的“街道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具有承接相关服务的经历,在昆明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四)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公共环境消毒等相关资质。服务人员具有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证、专业人才岗位证每种不少于10人。公共卫生消毒员不少于10人。
(五)具有相关器械设备。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做好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工作。
(二)服务方在过程中尽量满足社区防制需要,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防制药品。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购买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雨花街道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符合条件要求的服务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地址:下庄村口)递交资料文件。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871-********)
标签: 辖区病媒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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