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功能仪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功能仪招标公告



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功能仪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2207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该单位“肺功能仪”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肺功能仪一台,预算:15万元整。

三、产品要求:

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所投产品的产品标准必须是经过具有国家食监局发文认可的肺功能仪产品检测的标准(提供国家食监局官网可查的相关文号和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复印件)。

六、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34 140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7:00止。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七、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要求: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1日17:00(上班时间)。

领取询价文件要求:本询价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询价时间:2015年9月15日 09:30时。

十、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明慧(电话 180*****2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联系电话:****-*******

传 真:****-*******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7日

解释:①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7月以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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