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招标采购公告(二次)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招标采购公告(二次)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食堂服务招标采购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采购预算:*****元/月
三、采购时间:两年
四、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五、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拟采购食堂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判 邀 请 在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经营服务许可资质。
八、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及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 2023 年 5月4日至 2023 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B住院部1楼(总务安全科)。
3.方式:现场报名
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如法人亲自参与报名,则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4.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4:30(北京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14:30签到及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4:30(北京时间)并现场试菜(材料自带)。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招标地点:前锋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6*****591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3年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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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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