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发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核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市发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核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省市发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核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90,000.00
最高限价(元):13,990,000
采购需求:
全面落实《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全省市县级发证权限的生产矿山(收集到的矿权数据显示为1924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利用无人机航飞测绘、遥感影像比对、数据建库分析等技术,全面查清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形成专题核查报告。
★一、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收集全省市县发证矿权数据、收集现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遥感影像数据及其他必备资料。
2.工作底图制作
基于收集到的基础资料,结合最新的遥感影像,针对每座生产矿山制作工作底图。
3.内业判读
以人工判读解译方法为主,综合解译出挖损图斑、压占图斑、塌陷图斑、占用图斑以及已修复图斑。
4.实地核查
明确内外业核查指标和技术方法。采用无人机+现场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内、外业核查。按照无人机航飞的相关技术标准制作外业核查图幅,并进行相关内业量算。明确统计的数据类型和指标层,以市为单位,分县区统计核查结果。
5.数据建库
明确数据库建库标准,字段及入库的程序。实现可查询、可统计、可分析,年度恢复任务可提取。
6.报告编制
依据核查工作内容,形成生产矿山核查报告、市级核查报告和省级核查报告,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二、质量标准
1.无人机航空摄影须满足1:1000比例尺生产、制图测绘行业相关技术规程。
2.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
3.技术方案须满足行业管理需求,并通过专家论证。
4.需执行其他标准、规范: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 *****-2008
矿山地质环境分类GB/T *****-200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规范 GB/T *****-201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CH/T 9005-2009
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 1049-2016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DZ/T 0287-2015
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 0266-2014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技术规程(试行)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
★三、验收标准
验收应依据项目技术方案、成果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并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量满足合同约定,各项工作成果符合技术方案的规定。
2.数据库建设到预定的技术指标,各项数据齐全完整。
3.报告编制规范。
4.验收采取评审会议的方式进行。
★四、提交成果
1.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核查技术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
2.矿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核查报告(一矿一份);
3.市级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核查成果报告(1市1份);
4.省级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核查成果报告1份;
5.数据库建设报告1份;
6.矿山核查图件、相关表格及数据库;
7.工作总结报告1份。
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数量提供最终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