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福州市“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6:16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620
采购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18号元洪京东食品数字经济产业中心6座16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女士 059*****962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女士 152*****559
附件:
附件1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附件:福州市“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pdf
附件3附件.rar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6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18号元洪京东食品数字经济产业中心6座16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女士 059*****96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女士 152*****55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入园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简称“两国双园”项目,项目以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作为中方合作园区,以印尼民丹工业园、阿维尔那工业园和巴塘工业园为印尼方合作园区,围绕海洋经济、食品制造业、建材业、能源经济、航空运维服务业、电子产业等重点产业,搭建产业互联、设施互通、政策互惠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平台和投资贸易绿色通道。

示范园区位于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是国家级工业园区,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并要求坚持国际视野,对标一流水准,将园区建设成为展示“两国双园”的重要窗口;而入园通道景观标识是园区对外展示的重要节点,为建设具有园区特点且能突出园区人文精神的标识,现向具有设计技术水平专业背景的个人、艺术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园区入口标识的设计方案。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设计方案

(2)项目地点:

A点:福清元洪投资区海城路与元海六路交叉口东侧

B点:元华路与福清元洪投资区海城路交叉口东南侧绿地

(3)项目投资:建设投资控制在2500万元以内(A点控制在2000万,B点500万以内)。

(4)项目点位:(详见附件)

二、项目设计要求

设计要新颖,大气、标识性强,突出园区特色与整体风格相适应。凸显园区对外宣传、展示园区形象的窗口作用。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感染力,要融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结构形式可根据主题自由选定,不作具体要求。所有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应征人原创作品,应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1.应充分结合园区特点和发展理念,展现对经贸创新发展的思考;

2.设计风格简洁、大气,视觉形象具有时代特征、独特创意和人文艺术内涵,便于识别;

3.色彩和材质选择适宜,与所在周边环境协调;

4.体量适宜,结构安全,具有可实施性;

5.应考虑夜景灯光照明效果;

6.材料选择应考虑后期维护和管养;

7.可结合标识方案对周边景观环境设计提出建议。

8.应考虑标识的延展性,统筹考虑在园区内不同场景条件下的适用性;

三、成果提交要求

方案成果需同时包含两处入园标识设计,否则视为无效。点位A、B可用面积各约600平方米。应征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满足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每个应征设计人必须同时参与A、B节点设计,每个节点限提交方案一个,否则按无效方案处理。每个节点需提交电子文件(其中展板尺寸为A1横版594mmx841mm,jpg或pdf格式,精度300dpi,每个节点不超过两张),内容应至少包含:

1.设计说明(含设计理念、材质,尺寸,项目建设造价估算等)

2.平面、立面及剖面图

3.白天夜晚效果图

方案成果均不能出现应征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应征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标识、标志、设计师的姓名或照片)及其他信息,否则按无效方案处理。方案成果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方案征集指定电子信箱。除必须提交的内容外,如有三维模型动画等其他表现形式更佳,可一并放置压缩包内提交;为了识别方案成果的应征人名称请同时提交报名表。

方案一经采用,需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整合,并提交制作最终成果包括设计说明,CAD的平面、立面及剖面图,三维模型文件、白天夜晚效果图以及其他表现形式,如三维模型动画等。

四、评选及奖励

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评选,A、B两处各评出五名入围奖,A点每名入围者的奖金2万元,B点每名入围者的奖金1万元;主办方最终按相关程序确认中选方案后,A点深化整合费用为4万元,B点深化整合费用为2万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人或获奖单位应配合后续方案优化,否则不给予深化整合费用。

五、方案征集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向参赛的应征人请于2023年5月10日17: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zzx5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方案设计征集报名表”字样。报名表详见附件1。

六、方案成果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方案成果电子文件请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zzx5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入园标识方案设计征集+应征人名称”字样。逾期提交的,其方案成果将不予以接收。

七、联系方式

电话:152*****559059*****9620,联系人:郑女士

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九、补充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应征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

应征作品是应征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2.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凡作者提交作品即同意将应征作品版权永久授予本次方案征集主办方,主办方可以行使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无偿对应征作品进行再设计、使用、复制、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

3.评审解释权

凭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团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及裁判权,如有作品纠纷问题可致电主办单位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作为佐证(如抄袭作品的相关文件),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人员资格及奖金。

4.成果符合性

专家将对方案成果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响应性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否则不参与方案评审及排名。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设计方案征集 展示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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