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燃气2023-2024年度高压管网燃气管道防腐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泉州燃气2023-2024年度高压管网燃气管道防腐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施 工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23 年 4 月
目 录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 1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 4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 16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 20第 五 章 投 标 报 价 ........................................... 29第 六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31第 七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32
第 八 章 附 件 ............................................... 54
1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1. 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已 获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自自 筹 , 招 标 人 为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 业 主 为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晋 江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石 狮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南 安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惠 安 县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泉 州 市 泉 港 新 奥 燃 气 有限 公 司泉 州 泉 港 石 化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泉 州 台 商 投 资 区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安 溪 新 奥 燃 气 有 限公 司永 春 县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德 化 广 安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目 在合 力 信 智 慧 招 投 标 中 心以 下 简 称招 投 标 中 心 网 址 : www.hlxzhjy.com 进 行
招 投 标 中 心 内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前 来 投 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2.2 项 目 概 况 :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包 括 燃 气 管 网 抢 修 改 造零 星 项 目 的 管 道 焊 口阀 门 (包 含 运 营 阀 门 ) 不 停 输 管 件 防 腐 及 防 腐 层 15KV 电 火 花 检 测 补 伤穿 越 管 道 防 腐 层 保 护粘 弹 体 防 腐冷 缠 带 防 腐 等 材 料 供 应 及 施 工 2.3 项 目 地 址 :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及 各 县 市 地 区 2.4 工 期 : 以 单 项 任 务 单 为 准 2.5 服 务 期 限 : 二 年
2.6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2.7 承 包 方 式 : 固 定 单 价 合 同 , 工 程 量 据 实 结 算 。 本 项 目 包 工包 料包 工 期包 质 量 包 安 全包 文 明 施 工 , 工 程 涉 及 的 临 时 设 施 费住 宿 费 , 水 电 费 , 各 类 行 政 治 安 费安 全 文 明施 工 费环 保 卫 生 费管 理 费工 人 保 险 费误 工 费场 地 平 整 费清 理 场 地包 外 运费 及税 费 等 均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2.8 特 别 提 示2.8.1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属 于 年 度 大 包 合 同 , 包 含 较 多 燃 气 管 网 抢 修 项 目改 造 项 目零 星 项目 等 大 中 小 型 工 程 。 每 一 个 工 程 项 目 开 展 时 间 不 同 , 在 二 年 服 务 期 限 内 以 招 标 人 临 时 通 知 且 签发 单 项 任 务 派 工 单 为 准 。 同 时 工 程 项 目 次 数 大 约 有 10次 左 右 且 采 取 不 同 时 间 段 来 开 展 实 施 , 每一 次 工 程 项 目 工 作 量 价 格 约 2万 至 10 万 之 间 。 投 标 人 报 价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或 增 加 施
工 成 本 的 各 种 因 素 , 且 必 须 满 足 第 1 天 响 应 准 备 , 第 2 天 进 场 施 工 的 要 求 , 施 工 结 算 时 中 标 单
2
价 不 作 调 整 2.8.2 项 目 所 需 防 腐 材 料 须 按 新 奥 能 源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物 资 采 购 管 理 的 通 知要 求 , 中标 单 位 须 入 驻 质 采 智 购 平 台网 址 : https://zc.ygyg.cn/ , 并 在 平 台 上 进 行 采 购 。 当 前 新 奥能 源 入 围 材 料 供 应 商 为 : 潍 坊 中 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达 胜 热 缩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资 质 要 求 : 1 投 标 人 须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且 应 为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注 册 的 供 应 商2 具 有 防 水 防 腐 保 温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贰 级 及 以 上
3 具 有 有 效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3.2 项 目 经 理 应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或 机 电 工 程 贰 级 (含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须 为 本 单 位在 册 人 员 , 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 保 险和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注册 单 位 与 投 标 人 一 致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B , 且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的 工 程 项 目的 项 目 经 理 。3.3 投 标 人 应 为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险 。3.4 投 标 人 承 诺 能 满 足 第 1 天 响 应 准 备 , 第 2 天 进 场 施 工 。3.5 业 绩 要 求 : 近 3 年 应 具 有 完 成 并 验 收 质 量 合 格 的 管 道 防 腐 项 目 的 施 工 业 绩 不 少 于 1 个 以 业 绩 合 同 为 准。3.6 资 信 情 况 :
1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2 没 有 因 安 全 事 故质 量 事 故资 质 造 假 等 不 良 记 录 在 暂 停 承 接 业 务 处 罚 期 内 及 被 有 关部 门 取 消 资 质责 令 停 业企 业 财 产 被 查 封冻 结 或 处 于 破 产 状 态 。3.7 提 供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3.8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3.9 如 在 中 标 后 或 签 订 合 同 后 , 发 现 中 标 单 位 存 在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将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或 解 除合 同 , 涉 及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相 关 人 员 5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招 标 人 的 工 程 。3.9.1项 目 经 理 不 能 提 供 任 职 单 位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 (必 须 包 含 养 老 保 险 )的 3.9.2项 目 经 理 确 认 存 在 资 质 挂 靠 的 或 确 认 存 在 转 包分 包 行 为 的 3.9.3项 目 经 理 人 证 不 符 的
3.9.4项 目 部 近 2 年 内 发 生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的 3.9.5有 弄 虚 作 假 劣 迹 的 。
3
3.10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报 价 与 招 投 标 中 心 填 报 的 数 据 一 致 , 否 则 报 价 分 得 0 分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获 取 时 间 : 2023-4-28 16:00至 2023-5-10 18:00 北 京 时 间。4.2 获 取 方 法 : 登 录 招 投 标 中 心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4.3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500 元 人 民 币 /份 , 招 标 文 件 售 后 不 退 。 由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统 一 收 取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收 取 。 账 户 信 息 :名 称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行账 号 : 112*****040******
招 标 文 件 工 本 费 用 发 票 开 具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详 见标 书 费 开 发 票 操 作 手 册。4.4本 次 招 标 为 线 上 招 标 项 目 , 参 与 的 投 标 人 须 为 招 投 标 中 心 注 册 供 应 商 , 并 取 得 在 招 投标 中 心 上 进 行 操 作 的 权 限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5-12 9:00(以 招 投 标 中 心 公 布 时 间 为 准 )。5.2 递 交 方 法 : 投 标 人 登 录 招 投 标 中 心 上 传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5.3 递 交 地 址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网 址 : https://www.hlxzhjy.com。5.4逾 期 送 达 的未 按 指 定 方 法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6.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时 间 及 方 式
6.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23-5-12 9:00。6.2 开 标 时 间 : 2023-5-12 9:00。6.3 开 标 方 式 : 招 投 标 中 心 线 上 远 程 开 标 。7.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泉 州 市 丰 泽 区 津 淮 街 25 号 地 址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 四 街 20 号院 16 号 楼 2 单 元 3 层 306室联 系 人 : 王 少 辉 联 系 人 : 马 浩 然电 话 : 152*****706 电 话 : 191*****663
4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 标 人 名 称 :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泉 州 市 丰 泽 区 津 淮 街 25号联 系 人 : 王 少 辉电 话 : 152*****706
1.1.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 四 街 20 号 院 16号 楼2单 元 3 层 306室联 系 人 : 马 浩 然电 话 : 191*****6631.1.3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见 招 标 公 告1.1.4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见 招 标 公 告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见 招 标 公 告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见 招 标 公 告1.3.1 招 标 范 围 见 招 标 公 告1.3.2 工 期 见 招 标 公 告
1.3.3 质 量 标 准 合 格1.4.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能 力 信 誉 见 招 标 公 告 。1.9 踏 勘 现 场 不 组 织1.10 投 标 预 备 会 不 召 开1.11 偏 离 不 允 许2.2.1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 件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至 少 3 天 前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方 式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2.3.1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 如 果 招 标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间 。
5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3.2 投 标 报 价 在 执 行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招标 控 制 价的 基 础 上 , 填 报 让 利 系 数0% 有 效 让 利 系 数10% 。3.3.1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少 于 60个 日 历 天自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3.4.1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人 民 币 贰 万 元 整递 交 形 式 : 电 汇转 账保 函 有 效 期 :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 与 投 标 有 效 期 一 致 账 户 名 称 :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民 生 银 行 泉 州 分 行帐 号 : 990*****808***** 转 账 备 注 :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交 纳 时 间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一 天 的 24:00(北 京 时 间 )前转 入 指 定 帐 户 ,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 否 则 视 为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缴纳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付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账 户 信 息 (账 户 名 称 开 户 银 行银 行 账 号 ), 以 银 行 转 账 或 电 汇 方 式 退 回 , 并 有 权 拒绝 现 金 退 款 。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提 供 2020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如 2022年 的 财 务 报 告 未 出 具 , 可 提 供2019年 1月 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的 时 间 要 求 2020年 1月 1日 至 今4.2.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见 招 标 公 告4.2.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见 招 标 公 告4.2.3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退 还 否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 : 同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5.2 开 标 程 序 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介 绍 参 与 开 标 的 人 员2 公 布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名 称3 在 线 打 开 投 标 文 件
4 介 绍 评 标 流 程5 开 标 结 束 。
6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6.1.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 : 5 人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线 上 专 家 库 随 机 抽 取7.1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人 的 人 数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数 : 2家 。 当 参 加 投 标 的 有 效 投 标 人 数 量 为 3家 时 ,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数 量 为 1家 。 有 效 投 标 人 数 量 少 于 3 家时 , 应 否 决 所 有 投 标 。7.3 履 约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 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递 交 形 式 : 提 供 保 函 或 银 行 转 账注 : 不 进 行 履 约 担 保 则 应 接 受 相 应 罚 款 管 理 规 则 。7.4 签 订 合 同 其 他 要 求 无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1.请 响 应 人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标 文 件 , 其 中 有 的 条 款 以 带 加粗加 下 划 线标 注 颜 色 的 形 式 强 调 , 这 些 特 别 强 调 的 条 款 是 重要 条 款 , 响 应 人 需 引 起 重 视 。2.在 开 标 以 后 的 所 有 时 间 内 , 招 标 人 保 留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投 标 资质认 证 等 证 明 文 件 进 行 验 证 的 权 利 , 如 发 现 与 事 实 不 符 , 可 立即 废 除 该 标 书对 于 已 经 授 予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 业 主 有 权 取 消 中 标通 知 书 , 并 将 视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保 留 索 赔 的 权 利对 于 已 经 签 定 合同 的 , 业 主 将 保 留 索 赔 的 权 利 。
7
1. 总 则1.1 招 标 项 目 概 况1.1.1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2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3 本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4 本 招 标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 自 筹 , 100%。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已 落 实 。
1.3 招 标 范 围工 期 和 质 量 标 准1.3.1 招 标 范 围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2 工 期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3 质 量 标 准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4.1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招 标 项 目 资 质 条 件能 力 和 信 誉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2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单 位 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 服 务 的
3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4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5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的6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7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8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9 被 责 令 停 业 的10 被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11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的12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
1.4.3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招 标 项目 投 标 。
8
1.4.4 本 次 投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1.5 费 用 承 担投 标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6 保 密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 保 密 , 否 则 应 承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1.7 语 言 文 字招 标 投 标 文 件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
1.8 计 量 单 位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9 踏 勘 现 场本 工 程 招 标 人 不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1.10 投 标 预 备 会本 次 投 标 不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1.11 偏 离不 允 许 投 标 文 件 偏 离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1.12 分 包本 工 程 不 允 许 非 法 分 包 。2. 招 标 文 件2.1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本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1)招 标 公 告 (2)投 标 人 须 知 (3)评 标 办 法 (4)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5)投 标 报 价
9
(6)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7)投 标 文 件 格 式 (8)附 件 。根 据 本 章 第 2.2款 和 第 2.3款 对 招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修 改 ,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2.2.1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 应 及 时 向招 标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如 有 疑 问 ,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上 传 至 招投 标 中 心 , 要 求 招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予 以 澄 清 。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将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但 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
请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 如 果 澄 清 发 出 的 时 间 距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截 止 时 间 不 足 3天 , 并 且 澄 清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3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2.3.1 招 标 人 如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修 改 ,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请 所 有 已 购 买 招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 但 如 果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截 止 时 间 。3. 投 标 文 件3.1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3.1.1 投 标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1) 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 (2) 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 (3) 投 标 保 证 金 证 明(4)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 (5)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6) 授 权 委 托 书 (7)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8)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9)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
投 标 人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作 出 的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澄 清 确 认 ,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组成 部 分 。
1 0
3.2 投 标 报 价3.2.1 投 标 报 价 应 包 括 国 家 规 定 的 增 值 税 税 金 ,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增 值 税税 金 按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计 算 。 投 标 人 应 按 第 五 章 投 标 报 价 及 第 七 章投 标 文 件 格 式的 要 求 在 投标 函 中 进 行 报 价 。3.2.2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了 解 该 项 目 的 总 体 情 况 以 及 影 响 投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素 。3.2.3 本 项 目 的 报 价 方 式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修 改 投 标 函 中 的投 标 报 价 总 额 , 此 修 改 须 符 合 本 章 第 4.3款 的 有 关 要 求 。3.2.4 招 标 人 设 有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最 高 投 标限 价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载 明 。3.2.5 投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3 投 标 有 效 期3.3.1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60 天 。3.3.2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 投 标 人 撤 销 投 标 文 件 的 , 应 承 担 招 标 文 件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责 任 。3.3.3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 招 标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人 延 长 投 标有 效 期 , 投 标 人 应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但 不 得 要 求 或 被 允 许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投 标 人 拒 绝 延 长 的 ,其 投 标 失 效 。3.4 投 标 保 证 金3.4.1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同 时 ,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担 保 形 式 递 交投 标 保 证 金 , 并 作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开 标 时 , 招 标 人 验 收 到 帐 汇 总 表 , 检 查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情 况 。3.4.2投 标 人 不 按 本 章 第 3.4.1 项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其 投 标 文 件 作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3.4.3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放 后 一 周 内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单 位 银 行 账 号 , 以 银 行 转 账 或 电 汇 方 式 退回 , 并 有 权 拒 绝 现 金 退 款 。3.4.4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投 标 人 还 须 承 担 相 应 后 果 : 1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 自 动 放 弃 投 标 的 ,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2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过 程 中 被 查 明 有 串 标 行 为 的 ,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3 中 标 人 无 故 撤 回 投 标 的 或 未 能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或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的 , 投 标 保证 金 不 予 退 还 , 取 消 中 标 资 格4 擅 自 修 改 或 拒 绝 接 受 已 经 承 诺 确 认 的 条 款 的 ,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5 伪 造 身 份 证企 业 及 项 目 负 责 人项 目 经 理等 资 质 证 件 的 , 一 经 查 实 , 立 即 取 消 中
1 1
标 资 格 ,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6 投 标 人 有 案 件 在 查 时 , 涉 案 企 业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3.5.1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应 按 第 七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提 供 资 料 。3.5.2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证 明可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 至 少 应 包括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的 原 件 。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应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 具 体 时 间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附 表 。3.6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3.6.1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第 七 章投 标 文 件 格 式进 行 编 写 , 如 有 必 要 , 可 以 增 加 附 页 , 作 为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其 中 , 投 标 函 附 录 在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可 以 提 出 比 招标 文 件 要 求 更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承 诺 。3.6.2 投 标 文 件 应 当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关 工 期投 标 有 效 期发 包 人 要 求招 标 范 围 等 实 质 性内 容 作 出 响 应 。3.6.3 1 投 标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 或 打 印 , 投 标 函投 标 函 附 录 及 对 投 标 文 件 的澄 清说 明 和 补 正 应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单 位 章 。 由 投 标 人 的 法定 代 表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 由 代 理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 身 份 证 明 或授 权 委 托 书 应 符 合 第 七 章投 标 文 件 格 式的 要 求 。 投 标 文 件 应 尽 量 避 免 涂 改行 间 插 字 或 删除 。 如 果 出 现 上 述 情 况 , 改 动 之 处 应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单 位 章 。
2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份 数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正 本 和 副 本 的 封 面 右 上 角 上 应 清楚 地 标 记正 本或副 本的 字 样 。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要 求 提 供 电 子 版 文 件 。当 副 本 和 正 本 不 一 致 或 电 子 版 文 件 和 纸 质 正 本 文 件 不 一 致 时 , 以 纸 质 正 本 文 件 为 准 。 3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分 别 装 订 , 并 编 制 目 录 , 投 标 文 件 需 分 册 装 订 的 , 具 体 分 册装 订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4. 投 标4.1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4.1.1 投 标 文 件 应 密 封 包 装 , 并 在 封 套 的 封 口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章 或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
4.1.2 投 标 文 件 封 套 上 应 写 明 的 内 容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1.3 未 按 本 章 第 4.1.1项 要 求 密 封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
1 2
4.2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4.2.1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4.2.2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2.3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予 退 还 。4.2.4 招 标 人 收 到 投 标 文 件 后 , 向 投 标 人 出 具 签 收 凭 证 。4.2.5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4.3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4.3.1 在 本 章 第 4.2.1 项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投 标 人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投 标 文件 , 但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
4.3.2 投 标 人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书 面 通 知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7.3 A 项 的 要 求 签字 或 盖 章 。 招 标 人 收 到 书 面 通 知 后 , 向 投 标 人 出 具 签 收 凭 证 。4.3.3 投 标 人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的 , 招 标 人 自 收 到 投 标 人 书 面 撤 回 通 知 之 日 起 5 日 内 退 还 已 收取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4.3.4 修 改 的 内 容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修 改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 条第 4 条 的规 定 进 行 编 制密 封标 记 和 递 交 , 并 标 明修 改字 样 。5. 开 标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招 标 人 在 本 章 第 4.2.1项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时 间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地
点 公 开 开 标 , 并 邀 请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5.2 开 标 程 序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1) 介 绍 参 与 开 标 的 人 员 (2) 公 布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名 称 (3) 在 线 打 开 投 标 文 件 (4) 介 绍 评 标 流 程 (5) 开 标 结 束 。5.3 开 标 异 议
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 招 标 人 当 场 作 出 答 复 , 并 制 作 记 录 。
1 3
6. 评 标6.1 评 标 委 员 会6.1.1 评 标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招 标 代理 机 构 熟 悉 相 关 业 务 的 代 表 , 以 及 有 关 技 术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人 数 以及 确 定 方 式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1.2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回 避 : 1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近 亲 属2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人 员3 与 投 标 人 有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 可 能 影 响 对 投 标 公 正 评 审 的
4 曾 因 在 招 标评 标 以 及 其 他 与 招 标 投 标 有 关 活 动 中 从 事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或 刑事 处 罚 的5 与 投 标 人 有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6.1.3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回 避 事 由擅 离 职 守 或 者 因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能 继 续 评标 的 , 招 标 人 有 权 更 换 。 被 更 换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作 出 的 评 审 结 论 无 效 , 由 更 换 后 的 评 标 委 员会 成 员 重 新 进 行 评 审 。6.2 评 标 原 则评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公 正科 学 和 择 优 的 原 则 。6.3 评 标
6.3.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规 定 的 方 法评 审 因 素标 准 和 程 序 对 投 标 文件 进 行 评 审 。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没 有 规 定 的 方 法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 不 作 为 评 标 依 据 。6.3.2 评 标 完 成 后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和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 评 标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7. 合 同 授 予7.1 定 标按 照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人 授 权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7.2 中 标 通 知
在 本 章 第 3.3 款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 招 标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同 时将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
1 4
7.3 履 约 保 证 金7.3.1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中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担 保 形 式 和 招 标 文 件合 同 条款 及 格 式规 定 的 或 者 事 先 经 过 招 标 人 书 面 认 可 的 履 约 担 保 格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除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履 约 保 证 金 为 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7.3.2 中 标 人 不 能 按 本 章 第 7.4.1 项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 其 投 标 保 证金 不 予 退 还 ,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7.4 签 订 合 同7.4.1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要 求 的 时 间 内 以 先 到 为 准,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予 以 赔 偿 。7.4.2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招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 或 者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出附 加 条 件 的给 中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还 应 当 赔 偿 损 失 。7.4.3 其 他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8. 纪 律 和 监 督8.1 对 招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招 标 人 不 得 泄 露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中 应 当 保 密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 不 得 与 投 标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
8.2 对 投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投 标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 不 得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谋 取 中 标 ,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投 标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扰影 响 评 标 工 作 。8.3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比 较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当客 观公 正 地 履 行 职 责 ,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 不 得 使 用 第三 章评 标 办 法没 有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进 行 评 标 。
1 5
8.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投 标 文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与 评 标 活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9.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本 招 标 项 目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方 式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1 6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1. 评 标 方 法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2. 评 审 标 准2.1 初 步 评 审 标 准初 步 审 查 是 指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 即 对 基 础 性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和 整 理 , 对所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符 合 性响 应 性重 大 偏 差 ,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逐 一 审 查 的 评 审 , 经 评 审 不 符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不 得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
条 款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形 式 评审 标 准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法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授 权 委 托 书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 等 格 式 正 确 ,签 字 盖 章 齐 全 等 格 式 正 确 , 签 字 盖 章 齐 全 。
资 格 评审 标 准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具 有 防 水 防 腐 保 温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贰 级 及 以 上项 目 经 理 项 目 经 理 应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或 机 电 工 程 贰 级 (含 )以 上 建 造 师执 业 资 格 , 须 为 本 单 位 在 册 人 员 , 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须 包 含 养 老 保 险和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注 册 单 位 与投 标 人 一 致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B , 且 未 担任 其 他 在 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要 求 近 3 年 应 具 有 完 成 并 验 收 质 量 合 格 的 管 道 防 腐 项 目 的 施 工 业 绩不 少 于 1 个以 业 绩 合 同 为 准 资 信 情 况1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2 没 有 因 安 全 事 故质 量 事 故资 质 造 假 等 不 良 记 录 在 暂 停承 接 业 务 处 罚 期 。认 证 管 理 取 得 国 家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其 他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为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险 。 承 诺 能 满 足 第 1 天 响 应 准 备 ,第 2 天 进 场 施 工 。响 应 性评 审 标 投 标 内 容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工 期 以 单 项 任 务 单 为 准
1 7
准 质 量 标 准 合 格投 标 有 效 期 不 少 于 60 个 日 历 天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廉 洁 合 作 承 诺 格 式 正 确 , 签 字 盖 章 齐 全2.2 分 值 构 成 与 评 分 标 准2.2.1 技 术 评 审 标 准 (30 分 )评 分项 目 评 审因 素 评 分 内 容 得 分最 低 最 高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20分施 工 方 案 与技 术 措 施 施 工 方 案 科 学 合 理 , 技 术 措 施 安 全 可 靠 , 措 施 到 位 ,针 对 性 强 的 得 3-4 分 , 良 好 的 得 2-3分 , 一 般 的 得0-2分 。 0 4资 源 配 备 计划 机 械 设 备 类 型 和 劳 动 力 种 类数 量 进 场 计 划 安 排 科学合 理先 进考 虑 周 全针 对 性 强 的 得 1-2分 ,一 般 的 得 0-1分 。 0 2工 程 进 度 计划 与 措 施 工 期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安 排 科 学 合理 , 有 控 制 工 期 和 关 键 工 序 的 控 制 措 施 , 措 施 到 位 ,针 对 性 强 的 得 1-2 分 , 一 般 的 得 0-1分 。 0 2质 量 管 理 体系 与 措 施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完 善 , 质 量 控 制 规 范 及 标 准 齐全 , 方 案 科 学合 理考 虑 周 全 , 措 施 到 位针 对性 强 的 得 3-4 分 , 良 好 的 得 2-3分 , 一 般 的 得 0-2分 。 0 4安 全 管 理 体系 与 措 施 配 备 专 职 HSE管 理 人 员 , 危 险 源 辨 识 表 详 细准 确 ,风 险 防 控 措 施冬 雨 季 安 全 施 工 措 施应 急 预 案 等科 学合 理考 虑 周 全针 对 性 强 的 得 3-4 分 , 良好 的 得 2-3 分 , 一 般 的 得 0-2 分 。 0 4环 保 管 理 体系 与 措 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科 学合 理安 全考 虑 周 全针 对性 强 的 得 3-4 分 , 良 好 的 得 2-3分 , 一 般 的 得 0-2分 。 0 4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10分项 目 经 理 资格业 绩 项 目 经 理 任 职 资 格 专 业 类 别 符 合 要 求 , 具 备 有 效 的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B , 执 业 资 格 为 贰 级 建造 师 的 得 2 分 , 为 壹 级 建 造 师 的 得 3分 , 具 有 工 程类 高 级 职 称 的 加 1 分 。 近 2年 有 管 道 防 腐 项 目 业 绩加 1 分 , 无 管 道 防 腐 项 目 业 绩 不 加 分 。 2 5技 术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安 全 员质 检 员资 料 员造 价 员0 5
1 8
及 其 他 专 业人 员 配 置 材 料 员 等 配 备 齐 全 , 证 件 齐 全 得 5 分 , 证 件 不 齐 每人 扣 1 分 , 最 低 得 0 分 。注 : 评 分 分 值 为 区 间 评 分 的 , 分 值 为 0.5的 整 数 倍 , 除 满 分 外 不 含 上 限 。2.2.2 商 务 评 审 (10 分 )评 分项 目 评 审因 素 评 分 内 容 得 分最 低 最 高企 业 实力业
绩信 誉(10分 ) 财 务 状 况 根 据 各 投 标 人 注 册 资 金业 务 收 入利 润现 金 流盈利 能 力偿 债 能 力 等 因 素 分 析 , 横 向 对 比 综 合 评 分 。 0 4企 业 资 质 具 有 防 水 防 腐 保 温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贰 级 得 1 分 , 具 有防 水 防 腐 保 温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壹 级 得 2 分 。 1 2业 绩 投 标 人 提 供 近 3 年 完 成 并 验 收 质 量 合 格 的 管 道 防 腐 项 目的 施 工 业 绩原 件 扫 描 件 , 提 供 封 面签 署 页 及 关 键 页即 可, 每 个 业 绩 得 1 分 , 最 高 得 4 分 。 1 4注 : 评 分 分 值 为 区 间 评 分 的 , 分 值 为 0.5的 整 数 倍 , 除 满 分 外 不 含 上 限 。2.2.3 报 价 评 审 标 准 (60 分 ) 1 在 执 行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招 标 控 制 价的 基 础 上 ,填 报 让 利 系 数0% 有 效 让 利 系 数10% 。 2 计 算 评 标 基 准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1-让 利 系 数 3 计 算 偏 差 率 :偏 差 率 100%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评 标 基 准 价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4 计 算 报 价 得 分 :a.若 投 标 报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 则 报 价 得 分 40-偏 差 率100 1, 最 高 减 20分 。b.若 投 标 报 价评 标 基 准 价 , 则 报 价 得 分 40偏 差 率100 0.5, 最 高 加 20 分 。 5 中 标 单 位 执 行 标 准 :执 行 中 标 单 位 平 均 报 价 。3. 其 他3.1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补 正
3.1.1为 了 有 助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评 价 和 比 较 , 评 标 小 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澄 清 其 投 标 文件 。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与 答 复 ,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上 传 招 投 标 中 心 。
1 9
3.1.2 对 于 投 标 文 件 中 前 后 表 述 不 一 致 , 现 场 未 作 澄 清 的 , 评 委 及 招 标 人 有 权 选 择 按 照 更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表 述 作 为 依 据 , 但 评 委 评 分 并 不 受 此 约 束 。3.2 完 成 评 标 报 告3.2.1 评 标 报 告 由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起 草 , 按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通 过 。 评 标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应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评 标 专 家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3.2.2 评 标 小 组 应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按 照 排 序 先 后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得 分 相 同 时 , 由 招 标 人 确定 排 序 。
2 0
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第 一 部 分 合 同 协 议 书发 包 方 :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承 包 方 :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建 筑 工 程 管 理 条 例,结 合 工 程 的 具 体 情 况 , 经 双 方 协 商 , 发 包 方 将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工 程 发 包 给 承 包 方 施 工 , 现 达 成 如 下 条 款 :第 一 条 工 程 项 目 概 况
1项 目 名 称 :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2工 程 内 容 :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包 括 燃 气 管 网 抢 修改造零 星 项 目 的 管 道 焊 口阀 门 (包 含 运 营 阀 门 ) 不 停 输 管 件 防 腐 及 防 腐 层 15KV电 火 花 检 测 补 伤穿 越 管 道 防 腐 层 保 护粘 弹 体 防 腐冷 缠 带 防 腐 等 材 料 供 应 及 施 工 。3承 包 范 围 :4承 包 方 式 : 单 价 合 同 , 工 程 量 据 实 结 算 , 本 项 目 包 工包 料包 工 期包 质 量包 安 全 包 文 明 施 工 。 工 程 涉 及 的 临 时 设 施 费住 宿 费 , 水 电 费 , 各 类 行 政 治 安 费文 明 施 工 费环 保卫 生 费管 理 费工 人 保 险 费误 工 费场 地 平 整 费清 理 场 地包 外 运费 及 税 费 等 均 由 承包 方 承 担 。
5特 别 约 定 : 工 程 涉 及 的 临 时 设 施 费住 宿 费 , 水 电 费 , 各 类 行 政 治 安 费文 明 施 工 费 环 保 卫 生 费管 理 费工 人 保 险 费场 地 平 整 费清 理 场包 外 运费 等 涉 及 本 工 程 的 一 切 税费 均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第 二 条 工 程 价 款 及 付 款 方 式1此 合 同 采 用 固 定 单 价 合 同 , 不 再 作 任 何 调 整 , 详 见 附 件 : 综 合 单 价 表 。 预 计 合 同 总 价 款为 人 民 币 大 写小 写 元。 结 算 时 根 据 实 际 工 程 量 进 行 结 算 。2付 款 方 式 : 1预 付 款 : 无2进 度 款 : 无
3工 程 结 算 款 :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报 告 完 成 , 经 发 包 方 造 价 审 核 机 构 审 核 , 并 经 发 包 方 审 计部 门 审 核 并 收 到 最 终 审 计 决 定 后 , 支 付 至 最 终 审 定 结 算 总 造 价 的 9 7 %
2 1
4工 程 尾 款 : 剩 余 3的 工 程 结 算 总 价 款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 整 体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一 年 后 无质 量 问 题 的 , 由 发 包 方 在 7 日 内 一 次 性 无 息 退 回 质 保 金 给 承 包 方 。第 三 条 工 期 及 质 量1本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的 服 务 期 限 二 年 。 以 发 包 方 书 面 通 知 开 工 之 日 起 计 。 如 因 不 可 抗 力 的 自然 灾 害 造 成 的 停 工 , 可 凭 发 包 方 签 证 适 当 顺 延 工 期 。2若 因 承 包 方 的 原 因 致 使 承 包 方 不 能 正 常 施 工 且 期 限 超 过 1 0 天 的 , 发 包 方 有 权 单 方 解 除合 同 , 要 求 承 包 方 立 即 退 场 , 同 时 承 包 方 无 权 要 求 发 包 方 支 付 任 何 未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 若 承 包 方不 按 发 包 方 退 场 的 , 视 为 承 包 方 抛 弃 现 场 所 有 物 品 , 发 包 方 可 无 偿 接 管 承 包 方 现 场 的 所 有 设 备 ,并 有 权 拒 绝 承 包 方 进 场 , 给 发 包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 承 包 方 应 予 赔 偿 。
3本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及 评 定 按 现 行 相 应 验 收 规 范 标 准 执 行 , 质 量 标 准 为 合 格 。第 四 条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及 验 收 一工 程 质 量 检 查 :1承 包 方 必 须 按 有 关 建 筑 工 程 规 程 规 范 和 发 包 方 的 要 求 施 工 。2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发 包 方 有 权 要 求 承 包 方 随 时 提 供 工 程 质 量 的 技 术 资 料 , 材 料 出 厂 合 格 证 试 验 报 告 等 影 印 件 , 材 料 代 用 必 须 经 设 计 单 位 和 发 包 方 审 核 同 意 。 所 有 的 材 料 合 格 证试 验 报告 及 签 证 单 影 印 件 必 须 提 供 壹 份 给 发 包 方 备 档 。3凡 隐 藏 工 程 必 须 经 承 包 方 自 检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后 , 分 别 填 制 确 切 的 隐 藏 工 程 记 录 表范 围 数 量质 量, 凭 表 提 前 通 知 发 包 方 复 检 合 格 并 经 双 方 签 证 后 方 能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 施 工 。 如 发
包 方 在 收 到 通 知 后 4 8 小 时 未 能 到 场 复 检 , 承 包 方 可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 施 工但 如 果 此 时 发 包 方 要求 进 行 复 检 的 , 承 包 方 必 须 配 合 , 如 此 时 复 检 合 格 由 发 包 方 承 担 复 检 费 用如 复 检 不 合 格 , 承包 方 除 必 须 返 工 达 到 合 格 外 ,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承 包 方 自 理 。4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工 程 质 量 不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的 , 发 包 方 可 要 求 承 包 方 停 工 和 返 工 , 返 工 费用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 工 期 不 予 顺 延 。5因 承 包 方 原 因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达 不 到 约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 承 包 方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承 包 方 应 支付 给 发 包 方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0 %的 违 约 金 , 并 自 费 整 改 到 约 定 质 量 标 准 , 同 时 因 此 延 误 的 时 间按 实 际 延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处 理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承 担 逾 期 违 约 责 任。 承 包 方 整 改 后 仍 达 不 到 约 定的 质 量 标 准 的 , 发 包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承 包 方 应 退 还 发 包 方 已 支 付 工 程 款 , 并 支 付 给 发 包 方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2 0 %的 违 约 金 。 给 发 包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 承 包 方 应 予 赔 偿 。6双 方 对 工 程 质 量 有 争 议 , 由 泉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站 进 行 鉴 定 , 所 需 费 用 及 因 此
2 2
造 成 的 损 失 和 工 期 拖 延 , 由 责 任 方 承 担 。 双 方 均 有 责 任 , 由 双 方 根 据 其 责 任 分 别 承 担 。7承 包 方 必 须 健 全 质 量 检 验 制 度 , 现 场 设 专 职 质 量 安 全 检 验 员 , 做 好 自 检 记 录 。 二竣 工 验 收1承 包 方 应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十 五 天 书 面 通 知 发 包 方 及 有 关 部 门 。2承 包 方 在 向 基 建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验 收 申 请 前 , 应 先 进 行 自 检 , 并 将 全 部 施 工 原 始 资 料 提 交发 包 方 审 核 。3验 收 具 体 办 法 按 市 建 委 等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的 现 行 规 定 执 行 。 按 规 定 , 未 竣 工 或 未 办 理 验 收手 续 的 工 程 , 不 能 交 付 使 用 , 发 包 方 确 需 临 时 使 用 单 项 工 程 时 , 应 提 前 书 面 通 知 承 包 方 并 办 理中 间 验 收 手 续 , 注 明 未 完 工 项 目内 容 , 以 及 今 后 双 方 的 责 任 。
4凡 已 验 收 合 格 并 交 付 使 用 的 工 程 , 保 修 期 壹 年 。 在 保 修 期 内 , 如 确 系 质 量 问 题 , 承 包方 应 及 时 负 责 返 工 修 理 , 不 得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5承 包 方 在 施 工 现 场 生 产生 活 临 时 设 施 , 应 在 自 检 合 格 并 送 交 竣 工 报 告 后 及 时 全 部 撤 离 ,做 到 工 完 场 清 , 若 工 完 不 清 场 , 发 包 方 按 每 日 5 0 0 元 的 标 准 向 承 包 方 收 取 地 租 费 , 此 费 用 在 工程 结 算 款 或 余 留 款 中 扣 留 。第 五 条 材 料 供 应 办 法1承 包 方 负 责 采 购 供 应 的 材 料 ,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的 合 格 产 品 , 并 应 按 时 供 应 到 现 场 , 由 发包 方 代 表 签 字 认 可 。 防 腐 材 料 须 按 新 奥 能 源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物 资 采 购 管 理 的 通 知要 求 , 中标 单 位 须 入 驻 质 采 智 购 平 台网 址 : https://zc.ygyg.cn/ , 并 在 平 台 上 进 行 采 购 。 当 前 新 奥 能 源
入 围 材 料 供 应 商 为 : 潍 坊 中 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达 胜 热 缩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所 有 材 料半 成 品 在 定 货 前 及 进 场 后 需 通 知 发 包 方 认 可 或 验 收 , 若 不 符 合 的 材 料 由 承 包方 负 责 退 场 并 承 担 费 用 和 损 失造 成 返 工 , 由 承 包 方 负 责 。第 六 条 双 方 责 任 一发 包 方 责 任 :1指 派 为 发 包 方 驻 工 地 代 表 , 负 责 合 同 履 行 。 对 工 程 质 量进 度 进 行 检 查 。2协 调 现 场 各 施 工 方 间 关 系 。3按 时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4负 责 对 工 程 质 量进 度安 全 进 行 监 督 及 参 加 隐 蔽 工 程 的 验 收 。
二承 包 方 责 任 :1指 派 为 承 包 方 驻 地 代 表 , 负 责 合 同 履 行 。 按 要 求 组 织 施 工 , 保 质保 量按 期 完 成 施 工
2 3
任 务 , 解 决 由 承 包 方 负 责 的 各 项 事 宜 。2按 发 包 方 书 面 通 知 的 开 工 日 期 按 时 进 场 开 工 , 保 证 按 时 完 成 工 程 。3按 施 工 规 范 施 工 , 确 保 施 工 安 全因 承 包 方 原 因 造 成 检 测 不 合 格 由 承 包 方 无 条 件 返 工 ,工 期 不 予 延 长凡 施 工 期 间 发 生 的 工 程 质 量文 明 施 工施 工 安 全 事 故 和 有 关 职 能 机 关 对 承 包方 的 处 罚 等 情 况 , 均 由 承 包 方 负 责 处 理 及 赔 偿 。 因 承 包 方 施 工 中 出 现 违 规 安 全 操 作 , 出 现 安 全事 故 ,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4管 道 下 沟 前 应 及 时 进 行 电 火 花 检 漏 和 管 道 补 伤穿 越 拖 管 施 工 时 应 有 专 人 现 场 负 责 电 火花 检 漏 和 管 道 补 伤 。5做 好 施 工 记 录隐 蔽 工 程 记 录汇 集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作 交 工 文 件 移 交 发 包 方
6工 程 竣 工 未 交 付 发 包 方 之 前 , 承 包 方 负 责 已 完 工 程 的 保 护 , 保 护 期 间 发 生 损 坏 , 承 包 方自 费 予 以 修 复 7工 程 完 工 后 场 地 清 理 , 做 到 工 完 场 清 。8承 包 方 必 须 为 从 事 危 险 作 业 的 职 工 办 理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 并 为 施 工 场 地 内 自 有 人 员 生 命 财产 和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办 理 保 险 , 支 付 保 险 费 用 。 如 承 包 方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给 发 包 方 或 第 三 方 造 成 损失 的 ,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七 条 违 约 责 任1在 承 包 方 没 有 任 何 违 约 行 为 的 前 提 下 , 发 包 方 应 按 时 支 付 承 包 方 工 程 款由 于 发 包 方 的原 因 导 致 工 程 款 逾 期 支 付 的 , 每 迟 延 一 天 应 向 承 包 方 支 付 应 付 本 工 程 款 1的 滞 纳 金 。
2本 合 同 生 效 后 , 承 包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解 除 合 同 , 应 向 发 包 方 支 付 本 合 同 价 款 1 0 %的 违 约 金 ,并 赔 偿 发 包 方 一 切 损 失 。3承 包 方 未 能 按 时 完 成 工 程 , 每 迟 延 一 天 , 按 总 工 程 价 格 的 1支 付 违 约 金 , 发 包 方 有 权从 工 程 款 余 款 中 扣 除 , 造 成 损 失 的 有 权 要 求 承 包 方 赔 偿 。4如 果 承 包 方 在 施 工 中 途 无 故 停 工 满 3 天包 括 不 连 续 停 工 满 7 天的 , 作 自 动 离 场 , 工程 款 项 不 予 结 算 , 承 包 方 还 应 赔 偿 违 约 金 2 0 0 0 元 人 民 币 给 发 包 方 , 发 包 方 有 权 另 外 安 排 施 工 队进 场 。第 八 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甲 乙 双 方 因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 应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 应 向 发 包 方 所 在 地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请 诉 讼 裁 决 。第 九 条 其 他
2 4
1发 生 争 议 后 , 除 非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的 , 双 方 都 应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 保 持 施 工 的 连 续 , 保 护 好已 完 工 程 : 1单 方 违 约 导 致 合 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 双 方 协 议 停 止 施 工2调 解 要 求 停 止 施 工 , 且 为 双 方 接 受3仲 裁 机 构 要 求 停 止 施 工4法 院 要 求 停 止 施 工 。2本 合 同 一 式 陆 份 , 发 包 方 执 肆 份 , 承 包 方 执 贰 份 。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合 同 未尽 事 宜 可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附 件 : 综 合 单 价 表
发 包 方盖 章: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承 包 方盖 章: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地 址 : 泉 州 市 丰 泽 区 津 淮 街 2 5 号 地 址 :电 话 : 0 5 9 5 -2 8 2 8 6 0 8 3 电 话 :帐 号 : 3 5 0 5 0 1 6 5 6 0 8 4 0 0 0 0 0 1 2 9 帐 号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行 :泉 州 津 淮 街 支 行日 期 : 日 期 :
2 5
第 二 部 分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协 议发 包 方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承 包 方 :发 包 方 和 承 包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 就 承 包 方 作 为 业 主 的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管 道 防 腐 工 程 安 全 责 任 签 订 协 议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1 双 方 需 认 真 贯 彻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的 方 针 ,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承 包 方 负 责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文 明 施 工 措 施 和 组 织 落 实 , 并 承 担 安 全 事 故 全 部 责 任 及负 责 赔 偿 。
3 承 包 方 应 按 时 出 席 发 包 方 要 求 参 加 的 安 全 会 议施 工 方 案 评 审 会 。4 承 包 方 进 场 施 工 , 须 经 发 包 方 领 导 同 意 , 并 指 定 发 包 方 现 场 负 责 人承 包 方 施 工 负 责 人 ,便 于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协 调联 系 。5 施 工 前 , 承 包 方 应 对 施 工 现 场机 具 设 备 及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等 ,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确 认 符 合安 全 要 求 后 方 可 施 工 。6 土 方 开 挖 前 , 应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对 附 近 已 有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道 路管 线 等 进 行 检 查 和 鉴定 , 对 可 能 受 开 挖 和 降 水 影 响 的 邻 近 建构筑 物管 线 , 应 制 定 相 应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并 在整 个 施 工 期 间 , 加 强 监 测 其 沉 降 和 位 移开 裂 等 情 况 , 发 现 问 题 应 与 发 包 方 或 设 计 单 位 协 商 采取 防 护 措 施 , 并 及 时 处 理 。
7 承 包 方 施 工 用 电 由 专 职 电 工 负 责 。8 承 包 方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必 须 统 一 穿 戴 劳 保 服 装 , 戴 安 全 帽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还 必 须 持 有 特 种作 业 操 作 证 , 便 于 发 包 方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上 级 主 管 领 导 检 查 。9 承 包 方 应 在 施 工 区 域 设 置 明 显 标 志如 设 置 警 示 牌夜 晚 警 示 灯 及 公 示 牌, 按 规 定 实行 围 挡 施 工工 程 完 工 后 1 个 自 然 日 内 料 净 场 清 。 清 理 出 的 垃 圾 不 能 随 意 乱 倒 , 若 对 外 发 生 的污 染交 通 等 意 外 事 故 由 承 包 方 负 责 。 对 于 时 间 较 长 的 集 中 性 施 工 项 目 要 做 封 闭 处 理 , 施 工 人员 应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活 动 , 不 得 随 意 进 入 非 施 工 区 域 , 发 包 方 人 员 有 权 随 时 检 查 。10 大 型 土 方 和 开 挖 较 深 的 基 坑 工 程 , 施 工 前 要 认 真 研 究 整 个 施 工 区 域 和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工程 地 质 和 水 文 资 料 , 邻 近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 的 质 量 和 分 布 状 况 , 及 挖 土 和 弃 土 要 求施 工 环 境 及
气 候 条 件 等 。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方 案,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严 禁 盲 目 施 工 。11 施 工 机 械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所 经 过 的 道 路桥 梁 和 卸 车 设 备 等 , 应 事 先 做 好 检 查 和 必 要 的
2 6
加 宽加 固 工 作 。 开 工 前 应 做 好 施 工 场 地 内 机 械 运 行 的 道 路 , 开 辟 适 当 的 工 作 面 , 以 利 安 全 施工 。 12 夜 间 施 工 时 ,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项 目 , 防 止 挖 方 超 挖 或 铺 填 超 厚 。 施 工 现 场 应 根 据 需 要安 设 照 明 设 施 , 在 危 险 地 段 应 设 置 红 灯 警 示 。13 人 工 开 挖 时 , 两 人 操 作 间 距 应 保 持 2 3m, 并 应 自 上 而 下 挖 掘 , 严 禁 采 用 掏 洞 的 挖 掘操 作 方 法 。14 砌 管 沟 应 符 合 安 全 标 准 要 求 。15 其 它 未 尽 事 宜 由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承 包 方 应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安 全 协 议 内 容 , 对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全 责 。 施 工 期 间 , 工 地 发 生 的 安 全意 外违 法违 规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全 部 责任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发 包 方承 包 方 自 身 以 及 第 三 方 的 人 身财 产 损 失均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承 包 方 对 本 协 议 约 定 的 安 全 责 任 的 承 担 并 不 免 除 发 包 方 根 据 原 施 工 合 同 等 发 包 方 和 承 包 方双 方 既 有 其 他 法 律 文 件 的 约 定 追 究 承 包 方 的 违 约 责 任 。本 协 议 一 式 陆 份 , 发 包 方 和 承 包 方 各 持 叁 份 , 自 双 方 签 字 且 盖 章 后 生 效 。发 包 方盖 章: 承 包 方盖 章 地 址 : 地 址 :授 权 代 表 : 授 权 代 表 :签 约 地 点 : 泉 州 市
2 7
第 三 部 分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 包 人全 称: 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承 包 人全 称:为 保 证 燃 气 工 程 在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正 常 使 用 , 发 包 人承 包 人 协 商 一 致 签 订 工 程 质 量 保 修书 。 承 包 人 在 质 量 保 修 期 内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及 双 方 约 定 承 担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一工 程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和 内 容承 包 人 在 质 量 保 修 期 内 , 按 照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 的 管 理 规 定 和 双 方 约 定 , 承 担 本 工 程质 量 保 修 责 任 。 具 体 质 量 保 修 内 容 双 方 约 定 如 下 :二质 量 保 修 期质 量 保 修 期 从 工 程 实 际 竣 工 之 日 算 起 , 分 单 项 竣 工 验 收 的 工 程 , 按 单 项 工 程 分 别 计 算 质 量
保 修 期 。双 方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具 体 工 程 约 定 质 量 保 修 期 如 下 :1.防 腐 工 程 为 2 年 。2.其 他 约 定 : 双 方 依 据 单 项 工 程 情 况 进 行 协 商 。三质 量 保 修 责 任1.属 于 保 修 范 围 和 内 容 的 项 目 , 承 包 人 应 在 接 到 修 理 通 知 之 日 后 7天 内 派 人 修 理 。 承 包 人 不在 约 定 期 限 内 派 人 修 理 , 发 包 人 可 委 托 其 他 人 员 修 理 , 实 际 发 生 的 保 修 费 用 从 质 量 保 修 金 内 扣除 。 2.发 生 须 紧 急 抢 修 事 故 , 承 包 人 接 到 事 故 通 知 后 , 应 立 即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抢 修 。 非 承 包 人 施工 质 量 引 起 的 事 故 , 抢 修 费 用 由 发 包 人 承 担 。
3.由 于 施 工 所 遗 留 之 隐 患 导 致 人 身财 产 损 害 的 , 虽 经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且 已 过 保 修 期 , 乙 方仍 不 得 免 除 修 复赔 偿 责 任 。四质 量 保 修 金 的 支 付工 程 质 量 保 修 金 双 方 约 定 为 施 工 合 同 总 价 款 的 10 %。五质 量 保 修 金 的 返 还发 包 人 在 质 量 保 修 期 开 始 一 年 后 14日 内 , 将 剩 余 保 修 金不 计 息返 还 承 包 人 。六其 他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事 项 : 双 方 依 据 单 项 工 程 情 况 进 行 协 商 。本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作 为 施 工 合 同 附 件 , 由 施 工 合 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双 方 共 同 签 署 有 效 。
2 8
发 包 人公 章: 承 包 人公 章: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负 责 人签 字:代 理 人签 字: 代 理 人签 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9
第 五 章 投 标 报 价1.工 程 量 清 单 说 明1.1 本 工 程 量 清 单 是 根 据 发 包 方 需 求 编 制 。 计 量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2 本 工 程 量 清 单 应 与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投 标 人 须 知合 同 条 款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等 一 起 阅 读和 理 解 。1.3 本 工 程 量 清 单 仅 是 投 标 报 价 的 共 同 基 础 , 实 际 工 程 计 量 和 工 程 价 款 的 支 付 应 遵 循 合 同条 款 的 约 定 和 第 六 章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的 有 关 规 定 。2.投 标 报 价 说 明
2.1投 标 报 价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有 关 工 作 内 容 要 求 , 结 合 自 身 情 况 自 主 报 价 。2.2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每 一 子 目 须 填 入 单 价 或 价 格 , 且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2.3 工 程 量 清 单 投 标 价 的 单 价 为 全 费 用 综 合 单 价 , 应 包 括 所 需 人 工 费材 料 费施 工 机 械使 用 费 和 管 理 费利 润 , 以 及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风 险 费 用规 费税 金 等 。2.4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投 标 人 没 有 填 入 单 价 或 价 格 的 子 目 , 其 费 用 视 为 已 分 摊 在 工 程 量清 单 中 其 他 已 标 价 的 相 关 子 目 的 单 价 或 价 格 之 中 。2.5全 费 用 综 合 单 价 按 下 列 要 求 报 价 :2.5.1全 费 用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应 按 工 作 内 容 确 定 报 价 。 综 合 单 价 费 用 包 含 人 工 费材 料 费 施 工 机 械 使 用 费 和 管 理 费利 润 , 以 及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风 险 费 用规 费税 金 等 。2.5.2 全 费 用 综 合 单 价所 列 各 子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组 成 中 , 各 子 目 的 人 工材 料 和 机 械 台 班消 耗 量 由 投 标 人 按 照 其 自 身 情 况 做 充 分 的竞 争 性 考 虑 , 材 料 消 耗 量 包 括 损 耗 量 。
2.6 除 招 标 文 件 有 强 制 性 规 定 以 及 不 可 竞 争 部 分 以 外 , 投 标 报 价 由 投 标 人 自 主 确 定 , 但 不得 低 于 其 成 本 。2.7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所 涉 及 的 生 产 资 源 (包 括 各 类 人 工材 料工 程 设 备施 工 设 备临 时设 施临 时 用 水临 时 用 电 等 )的 投 标 价 格 , 应 根 据 自 身 的 信 息 渠 道 和 采 购 渠 道 , 分 析 其 市 场 价格 水 平 并 判 断 其 整 个 施 工 周 期 内 的 变 化 趋 势 , 体 现 投 标 人 自 身 的 管 理 水 平技 术 水 平 和 综 合 实力 。 2.8 管 理 费 应 由 投 标 人 在 保 证 不 低 于 其 成 本 的 基 础 上 做 竞 争 性 考 虑 , 利 润 由 投 标 人 根 据 自身 情 况 和 综 合 实 力 做 竞 争 性 考 虑 。2.9 投 标 报 价 中 应 考 虑 招 标 文 件 中 要 求 投 标 人 承 担 的 风 险 范 围 以 及 相 关 的 费 用 。2.10 税 金 按 9%计 取 。2.11 投 标 总 价 为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支 付 金 额 的 总 和 , 为 实 施完 成 招 标 工 程
并 修 补 缺 陷 以 及 履 行 招 标 文 件 中 约 定 的 风 险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
3 0
3.工 程 量 清 单见 附 件 : 工 程 量 清 单 。
3 1
第 六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1.工 程 内 容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包 括 燃 气 管 网 抢 修改 造零 星 项 目的 管 道 焊 口阀 门 (包 含 运 营 阀 门 ) 不 停 输 管 件 防 腐 及 防 腐 层 15KV电 火 花 检 测补 伤穿 越 管道 防 腐 层 保 护粘 弹 体 防 腐冷 缠 带 防 腐 等 材 料 供 应 及 施 工 。2.技 术 标 准 要 求2.1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2埋 地 钢 质 管 道 聚 乙 烯 防 腐 层GB/T *****-*****.3钢 质 管 道 单 层 熔 结 环 氧 粉 末 外 涂 层 技 术 规 范SY/T 0315-*****.4定 向 钻 穿 越 管 道 外 涂 层 技 术 规 范Q/SY 1477-2012
2.5定 向 钻 穿 越 用 光 固 化 带 防 护 层 技 术 规 范Q/SY GDJ 0335-*****.6涂 装 前 钢 材 表 面 处 理 规 范SY/T0407-*****.7无 损 检 测 金 属 管 道 熔 化 焊 环 向 对 接 接 头 射 线 照 相 检 测 方 法GB/T *****-*****.8钢 质 管 道 外 腐 蚀 控 制 规 范GB/T*****-2018其 它 未 标 明 的 技 术 标 准 按 现 行 燃 气 行 业 的 通 用 做 法 执 行 。
3 2
第 七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3 3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说 明一请 根 据 招 标 文 件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中 评 审 标 准 的 要 求 , 将 相 关 证 明 资 料编 列 到 投 标 文 件 中 , 证 明 资 料 应 按 要 求 提 供 。 关 于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及 招 投 标 中 心 的 具体 操 作 请 参 照投 标 文 件 制 作 上 传 操 作 手 册供 应 商 操 作 手 册 。二将 投 标 函 及 与 报 价 相 关 内 容 的 盖 章 原 件 扫 描 件 单 独 上 传 至投 标 文 件 制 作工 具中 的开 标 一 览 表模 块 。三投 标 人 将 编 制 后 的 投 标 文 件格 式 为 PDF 上 传 至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进 行 加 密 处 理 , 将 生 成 的 加 密 投 标 文 件后 缀 为.xbid导 出 并 上 传 到 招 投 标 中心 的在 线 投 标 --供 应 商 投 标页 面 中 。具 体 操 作 请 参 照投 标 文 件 制 作 上 传 操
作 手 册四投 标 人 首 先 在 招 投 标 中 心在 线 投 标 --评 审 关 联 资 料页 面 , 上 传 对 应 当前评 分 因 素响 应 的 投 标 文 件格 式 为 PDF, 容 量800MB 。 评 分 因 素 一 般 分 为三 部 分 , 每 上 传 完 成 一 部 分 , 需 要 点 击保 存进 行 保 存 , 全 部 上 传 完 成 后 可 以 进入在 线 投 标 --供 应 商 投 标页 面 上 传 加 密 投 标 文 件后 缀 为.xbid。说 明 : 如 上 传 内 容 与 评 审 因 素 不 对 应 , 评 标 小 组 有 权 做 不 得 分 处 理如 上 传 内容 与 投 标 文 件 不 一 致 , 评 标 小 组 有 权 否 决 该 投 标 。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五投 标 人 在开 标 一 览 表中 填 报 的 投 标 报 价 须 与报 价 文 件中 载 明 的 投标 报 价 一 致 , 由 于 投 标 人 报 价 不 一 致 导 致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六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应 建 立 有 对 应 页 码 的 详 细 目 录 。
七本 平 台 不 支 持电 子 签 章, 若 因 使 用电 子 签 章造 成 的 签 章 不 体 现 等后 果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3 4
目 录一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二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三投 标 保 证 金 证 明四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五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六授 权 委 托 书七资 格 审 查 资 料八施 工 组 织 设 计九其 他 资 料注 : 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应 建 立 有 对 应 页 码 的 详 细 目 录 。
3 5
一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 一投 标 函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招 标 人 名 称:1 我 方 已 仔 细 研 究 了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的 全部 内 容 , 我 公 司 愿 意 以 结 算 执 行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招 标 控制 价的 基 础 上 进 行 让 利 , 让 利 系 数 为 %, 工 期 以 单 项 任 务 单 为 准 ,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 按合 同 约 定 实 施 和 完 成 承 包 项 目 。2. 我 方 承 诺 投 标 有 效 期 日 历 天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不 修 改撤 销 投 标 文 件3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一 份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大 写 。
4 如 我 方 中 标 , 我 方 承 诺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 订 合 同 。 2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递 交 的 投 标 函 附 录 属 于 合 同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3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你 方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 4 我 方 承 诺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完 成 并 移 交 全 部 合 同 工 程 。 5 我 方 承 诺 遵 守 招 标 人 关 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及 廉 洁 合 作 的 管 理 要 求 。 6 我 方 承 诺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 7 我 方 承 诺 为 全 部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保 险 。 8 我 方 承 诺 能 满 足 第 1 天 响 应 准 备 , 第 2 天 进 场 施 工 。
5 我 方 在 此 声 明 ,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内 容 完 整真 实 和 准 确 , 且 不 存 在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第 1.4.2项 和 第 1.4.3项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5其 他 补 充 说 明。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年 月 日
3 6
二投 标 函 附 录序 号 条 款 名 称 约 定 内 容 备 注1 项 目 经 理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2 工 期 以 单 项 任 务 单 为 准3 投 标 有 效 期 60天4 承 包 人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元5 逾 期 竣 工 违 约 金 按 合 同 约 定
6 逾 期 竣 工 违 约 金 最 高 限 额 按 合 同 约 定7 质 量 标 准 合 格8 预 付 款 额 度 及 比 例 按 合 同 约 定9 预 付 款 保 函 金 额 按 合 同 约 定10 质 量 保 证 金 扣 留 百 分 比 按 合 同 约 定11 质 量 保 证 金 额 度 按 合 同 约 定备 注 : 投 标 人 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 可 做 出 其 他 有 利 于招 标 人 的 承 诺 。 此 类 承 诺 可 在 本 表 中 予 以 补 充 填 写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3 7
二 廉洁自律承诺书一不 对 承 接 的 工 程 项 目 非 法 分 包 二不 向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任 何 理 由 馈 送 红 包有 价 证 券 和 礼 品物品 等 三不 以 洽 谈 业 务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为 借 口 邀 请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外 出 旅 游 或 进 入 娱 乐 场所四不 邀 请 或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介 绍 的 家 属 或 亲 友 从 事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业 务 五不 谋 取 私 利 与 建 设 单 位 就 工 程 承 包工 程 费 用材 料 设 备 供 应工 程 量 变 动工 程 验
收工 程 质 量 等 私 下 达 成 协 议 六不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七不 得 为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或 家 属 亲 友 支 付报 销 应 由 其 个 人 承 担 的 费 用 八不 得 为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或 家 属 亲 友 提 供 装 修安 装 等 与 本 公 司 经 营 有 关 的 服 务 。以 上 情 形 一 旦 发 生 , 我 方 接 受 问 责 。 承 诺 单 位 :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3 8
三投标保证金证明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招 标 人:鉴 于 我 方 参 加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项 目 名 称的 投 标 ,我 方 已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 证 明 如 下 :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款 账 户 信 息 :公 司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保 证 金 凭 据复 印 件粘 贴 栏
3 9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说 明 :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按 第 五 章投 标 报 价中 的 相 关 清 单 表 格 式 及 要 求 填 写 。
4 0
五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投 标 人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 投 标 人 :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扫 描 件
本 证 件 需 直 接 扫 描正反 面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4 1
六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姓 名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姓 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澄 清说 明补 正递 交撤 回修 改 项 目 名 称投 标 文 件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附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投 标 人 : (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 年 月 日
4 2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扫 描 件 本 证 件 需 直 接 扫 描正反 面,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扫 描 件 本 证 件 需 直 接 扫 描正反 面,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4 3
七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一基 本 情 况 表投 标 人 名 称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
技 术 负 责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企 业 资 质 证 书 类 型 : 等 级 : 证 书 号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证 书如有类 型 : 等 级 : 证 书 号 :营 业 执 照 号 员 工 总 人 数 :注 册 资 本 其中 高 级 职 称 人 员成 立 日 期 中 级 职 称 人 员基 本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技 术 人 员 数 量基 本 账 户 银 行 账 号 各 类 注 册 人 员
经 营 范 围投 标 人 关 联 企 业 情 况包括 但 不 限 于 与 投 标 人 法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同 单 位 备 注注 : 应 附 投 标 人 营 业 执 照资 质 证 书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 如 所 附 证件 不 清 楚 或 有 疑 问 的 , 投 标 人 在 接 到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或 评 标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对 原 件 的 通 知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能 提 供 原 件 的 , 其 相 应 的 复 印 件 内 容 在 评 审 时 将 不 予 认 可 。
4 4
二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注 : 详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3.5.2 规 定 。 三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项 目 名 称项 目 所 在 地发 包 人 名 称
发 包 人 地 址发 包 人 电 话合 同 价 格工 期实 施 内 容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描 述备 注注 : 应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等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具 体 时 间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4 5
四正 在 实 施 和 新 承 接 的 项 目 情 况 表项 目 名 称项 目 所 在 地发 包 人 名 称发 包 人 地 址
发 包 人 电 话签 约 合 同 价工 期实 施 内 容项 目 负 责 人项 目 描 述
备 注注 : 应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复 印 件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4 6
五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表
备 注 :1 本 表 格 可 自 行 添 加 相 应 人 员 。2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表及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中 的 项 目 经 理 应 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身份 证职 称 证 , 管 理 过 的 项 目 业 绩 须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扫 描 件项 目 经 理 应 附 劳 动 合 同社 保证 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 保 险资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
序 号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工 作年 限 执 业 或 职 业 资 格 证 明证 书 名 称 级 别 证 号 专 业1 项 目 经 理2 技 术 负 责 人3 资 料 员4 安 全 员5 质 检 员6 造 价 员
7 材 料 员.....
4 7
六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姓 名 年 龄 学 历职 称 职 务 拟 在 本 合 同 任 职参 加 工 作 时 间 从 事 专 业 工 作 年 限毕 业 学 校 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已 完 成 的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时 间 参 加 过 的 类 似 项 目 担 任 职 务 发 包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备 注 :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职 称 证管 理 过 的 项 目 业 绩 须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均 以 原 件 扫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 。
4 8
七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情 况 表序号 姓名 年 龄 性 别 身 份证 号 岗 位 种类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号 证 书 有效 期123
4
备 注 : 以 上 均 填 写 派 驻 本 项 目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情 况 , 证 明 资 料 以 原 件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 。
4 9
八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设 备 表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制 造 年 份 备 注
5 0
九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泉 州 市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人 名 称 ):我 (投 标 人 名 称 ) 现 投 标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 在充 分 理 解 招 标 人 招 标 文 件 的 基 础 上 , 保 证 我 单 位 和 拟 安 排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经 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三 年 内 无 重 大 及 以 上 质 量 事 故较 重 大 及 以 上 安 全 事 故不 良 信 用 记 录 及 重 大违 法 违 规 行 为如 有 隐 瞒 不 报 的 情 况 , 愿 意 接 受 招 标 人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任 何 处 罚 。
特 此 承 诺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5 1
八施 工 组 织 设 计1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第 六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编 制 时 应 简 明 扼 要 地 说 明 施 工 方 法 , 工 程 质 量安 全 生 产文 明 施 工环 境 保 护冬 雨 季施 工工 程 进 度技 术 组 织 等 主 要 措 施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工 期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文 明 施 工规 范 化 服 务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 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情 况 及 人 员 配 备
施 工 机 具仪 器 配 备 及 投 入 计 划对 招 标 人 特 别 关 注 的 问 题 和 技 术 措 施 的 承 诺服 务 承 诺现 场 关 系 协 调 等 措 施投 标 人 认 为 需 要 补 充 的 部 分 。2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除 采 用 文 字 表 述 外 可 附 下 列 图 表 , 图 表 及 格 式 要 求 附 后 。附 表 1 进 度 计 划附 表 2 劳 动 力 投 入 计 划附 表 3 设 备 仪 器 投 入 计 划
5 2
附 表 1: 进 度 计 划投 标 人 应 递 交 施 工 进 度 网 络 图 或 施 工 进 度 表 , 说 明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计 划 工 期 进 行 施 工 的各 个 关 键 日 期 。附 表 2: 劳 动 力 投 入 计 划附 表 3: 设 备 仪 器 投 入 计 划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规 格 数 量 国 别产 地 制 造年 份 额 定 功 率 KW 生 产能 力 用 于 施 工部 位 备 注
工 种 人 数 技 术 等 级 现 场 经 验 年 限 备 注合 计
5 3
九其 他 资 料注 :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和 评 标 办 法 中 要 求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 如 信 誉 证 明 文 件 等 。
5 4
第 八 章 附 件附 件 1: 泉 州 燃 气 2023-2024 年 度 高 压 管 网 燃 气 管 道 防 腐 工 程 招 标 控 制 价附 件 2:供 应 商 操 作 手 册 附 件 3:标 书 费 开 发 票 操 作 手 册

标签: 防腐工程 燃气管道 燃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