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月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到由《环境教育》杂志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影视中心)发来的《生态文明启示录邀请函》。因近年来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环境教育杂志社特邀请我市参与拍摄大型生态环保纪录片《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现美丽中国的建设成果,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启动拍摄大型生态环保纪录片《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该项目被列为财政部、中宣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具体由《环境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计划今年完成拍摄,并负责后续影片播出推动工作,推动平台包括央视及各地方电视台,腾讯、爱奇艺、优酷、哔哩哔哩等。因项目经费不足,需参与城市提供20万元资金支持。
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市财政局拨付20万元专项资金指标用于开展该项工作。为此,《环境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是唯一符合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技术要求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摄制《生态文明启示录》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推荐为“《环境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环境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4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28日2023年05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旅东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傅博

联系电话:0411-********-809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文明 摄制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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